关于做好关于做好 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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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关于做好关于做好 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248503X/2017-06515
发布机构 省人力社保厅
法规文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生效时间 2017-03-31 00:00:00
法规正文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

根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现将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职称评审“最多跑一次”改革

省人力社保厅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开设职称评审栏目。各高评委办公室除原渠道外,还应及时在“浙江政务服务网”集中发布评审通知、评前评后公示、结果公布等相关信息,并提供评审进度和高级证书网上查询,让专技人员在职称评审中“少跑腿”。

二、开展工程专业评审改革

经前期改革探索,从今年起,在电子、机械、特种设备专业实施新的量化标准和评审方式,在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下,由行业协会承接评审组织工作,实现业内评价。

其他工程领域也应围绕八大万亿产业和振兴实体经济的要求,优化专业设置,探索由大企业、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组织为主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工程师评审。具体方案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报省人力社保厅,成熟一个,改革实施一个。

三、修订评审标准

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我省改革要求,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做好今年评审工作的同时,分行业、专业修订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的修订,要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突出业绩和能力导向,对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荣誉奖项等内容进行合理取舍、科学设置,探索建立指标更多元、考核更刚性的量化评价体系。要将标志性业绩和成果作为量化评价体系的主要权重,建立特别优秀人才的破格和越级晋升制度。各专业评审标准修订未达要求的,今年将通过控制通过率来确保评审质量。

2017年度,全省仍组织统一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但不再组织统一的职称外语考试,对外语、计算机也不再作统一要求,由各职称系列主管部门根据行业、专业要求自行确定。对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也可由单位在岗位竞聘考核中体现;各系列(专业)仍保留外语要求的,可根据行业特点自行进行水平鉴定。

四、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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