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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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
索引号 | 00248503X/2017-06509 |
发布机构 | 省人力社保厅 |
法规文号 | |
主题分类 | |
体裁分类 | |
生效时间 | 2017-01-24 00:00:00 |
法规正文 |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人社部《关于开展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回头看”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300号)精神,在前期职业资格清理整顿专项督查活动基础上,对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开展跟踪督查,确保清理到位,防止反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重点 (一)国发〔2014〕27号、国发〔2014〕50号、国发〔2015〕11号、国发〔2015〕41号、国发〔2016〕5号、国发〔2016〕35号、国发〔2016〕68号等文件公布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项目,是否均已清理到位。 (二)除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条件调整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项目以及进行收尾考试等后续工作外,是否存在变换花样继续组织考试鉴定发证的情况。 (三)各市地、各有关部门自行设置,明确要求取消的职业资格是否已全部停止组织实施。 (四)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开展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活动;确有存在的,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措施和整改期限。 (五)其他社会评价项目是否存在以职业资格名义开展的培训认证活动,是否违法违规设置准入、上岗资格条件,是否存在违规使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资格”等字样和国徽标志的行为。 二、督查方式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renlisheb/2021/0524/6842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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