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建立权威、规范的新闻发布制度,对于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宗教界建立新闻发布制度,目的是宣传党和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推进各团体事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满意度,引导有关宗教的社会舆论,向社会发出正面的声音。现就建立我省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与信教群众和全社会的沟通和联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积极发布有关信息,包括信教群众及社会大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等等,扩大信教群众对宗教工作的知情权,遵循国际惯例和新闻规律,运用现代信息传播方式,确保新闻发布主动、及时、准确、权威,为促进我省宗教健康有序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的实质是一种新闻发布制度,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问题,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新闻记者,发布相关新闻或阐述权威观点立场,并代表单位或部门回答记者提问,接受公众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
(二)省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组织机构
1、由各省级宗教团体负责组织实施,一般以各宗教单独或者若干宗教联合组织新闻发布工作。
2、各省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由各团体秘书长及以上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一经确定,应相对固定,以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各市级宗教团体要为省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配备联络员,完成新闻发言人委托的事务性工作,共同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三)新闻发言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
1、新闻发言人必须熟悉本宗教情况,具有较高宗教政策理论水平和宗教知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亲和力。
2、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代表本宗教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我省宗教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新闻发言人必须遵守纪律,根据省民宗委和本宗教团体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其言论代表本宗教立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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