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杭州、宁波、温州、绍兴、金华、衢州市规划局,嘉兴市建委,湖州、舟山、台州、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市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省领导的批示,我厅正在开展有关村庄规划的政策研究。为全面了解全省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为省政府和我厅出台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决定开展全省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的范围是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以外的村庄,包括中心村和村庄布点规划明确保留的村庄。
二、调查内容
本次调查主要内容包括现状行政村数量、村庄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情况。
三、调查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自下而上、分级汇总和调查典型村庄的方式进行。
1、请各县(市、区)村镇规划主管部门对所辖乡镇的村庄规划总体情况进行调查,填写《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表(县表)》(附件1),报所在市村镇规划主管部门。
2、请各地市村镇规划主管部门对各县(市、区)统计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表(市表)》(附件2),连同《县表》汇总成册后,报我厅村镇建设处。
3、请各县(市、区)村镇规划主管部门自行选择辖区内3-5个典型村庄进行调查,典型村庄可选择美丽宜居示范村、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或其他村庄,填写《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表(典型村庄表)》(附件3),经所在市村镇规划主管部门汇总成册后,报我厅村镇建设处。
4、请各地市村镇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调查提纲》(附件4),对全市的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于9月26日前,将调查表和书面材料报我厅村镇建设处。调查表和书面材料分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上报。
有关电子表格可以在浙江建设信息港(www.zjjs.com.cn)下载。
联系人:张艳琼、沙洋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832251、87054153
地址:杭州市保俶路222号602室
Email: 273883643@qq.com
附件:1.《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表(县表)》
2.《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表(市表)》
3.《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情况表(典型村庄表)》
4.浙江省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情况调查提纲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9月1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设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ansheti/2021/0519/639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