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
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住房保障工作涉及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拆迁群众以及房建市政建筑工人等,人群来源多样且易聚集,流动性较强、传播风险高,是疫情防控重点。根据中央、省系列部署要求,为做好住房保障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暂停住房保障现场活动
为避免人群聚集,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前,暂停公租房保障资格窗口申请受理;暂停公租房选房、摇号、签订合同、入住和租赁补贴发放等需住房保障家庭集中现场办理的办事方式;暂停公租房保障家庭资格年审;暂停对已不符合公租房实物保障家庭清退工作;暂停棚改项目征收拆迁意愿征询、入户调查、协议签订、分配入住等现场活动;暂停关闭公租房小区文化娱乐等人员集聚场所,停办聚会宴席等活动。
二、加强疫情排查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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