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政务服务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月3日起,厅政务服务中心办事事项实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方式办理,原则上不提供窗口现场服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二、具体办理方式:
(一)目前省本级事项已全部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请办事企业和群众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下载“浙里办”APP办理相关事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设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ansheti/2021/0519/632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