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杭州市住保房管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攻坚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29号)精神,高质量全面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任务,现就开展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积极克服疫情影响,全面打赢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战,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交高分答卷、贡献住建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动态清零、一户不落、长效治理、走在前列”要求,紧盯农村困难家庭住房安全,年底前全面完成存量C级、D级危房改造。健全农村困难家庭危房常态化排查和即时救助机制,做到动态管理、长效治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确保农村困难家庭基本住房安全。
(一)“人解危”。D级危房一经鉴定确认,立即撤离人员,并严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D级危房不住人;C级危房完成解危前,尽力撤离人员,落实管控措施,防止人员返回居住,仍有人居住的,必须密切观察,一旦出现危险,立即撤离人员。
(二)“房解危”。所有存量C、D级危房力争在今年7月底前全面开工改造,力争在9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其中,采取兴建老年公寓、改造集体公房、长期租赁闲置农房、投亲靠友等方式长期安置解决的,其原有危房须采取拆除等方式实施房屋实质性解危;无房困难家庭也要在9月底前通过新建、租赁、安置等多种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
(三)动态清零。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及时发现和及时治理改造机制,做到动态管理、长效治理,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并对动态新增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即时救助,确保其基本住房安全。特别是梅汛、台风等自然灾害过后,要再一次进行全面排查,对因灾造成的新增危房及时进行改造。
三、工作举措
(一)底数再核实。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农村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提供的农村4类困难家庭和扶贫对象清单,逐户核查其住房安全状况,对发现的疑似危房及时组织鉴定,全面摸清存量危房底数;进一步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长效发现机制,及时发现日常动态新增危房,全面排查梅汛、台风等灾后新增危房,按月比对农村4类困难家庭动态变化信息,及时掌握集中全面排查后动态新增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情况。
(二)责任再压实。严格落实县级政府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街道具体实施责任,各行其责,合力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建立健全规范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领域主动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机制,建立约谈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要求。
(三)方案再细化。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C、D级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根据每户困难家庭不同情况,因户制宜、因房制宜、因地制宜明确每户危房的“人解危”和“房解危”治理改造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一户一方案”经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后, D级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报送省建设厅,C级危房改造“一户一方案”报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浙江省建设厅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edizhengce/zhejiangsheng/zhejiangshengjiansheti/2021/0519/63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