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完善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健全工程造价管理机制,根据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编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建建发﹝2017﹞166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标准设计站)负责组织编制的《浙江省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概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安装工程修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设施养护维修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养护预算定额》(2018版)(以下简称“七部定额”)通过审定,现予颁发,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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