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公积金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提高住房城乡建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根据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厅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1日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通过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2020年修订)
一、申诉求决类投诉请求
申诉求决,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或组织章程规定,向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申诉,要求重新做出处理或解决矛盾纠纷。
(一)不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以下行政许可行为:
序号 | 行政许可行为内容 |
1 |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认定 |
2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部分二级、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一级、部分二级、部分三级,特种工程专业承包) |
3 | 建设工程勘察企业资质认定(乙级及以下、劳务) |
4 |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及以下) |
5 |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认定(专业乙级、丙级资质、事务所) |
6 |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 |
7 |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8 | 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认定 |
9 |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 |
10 |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任职资格审批 |
11 |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2.法定途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3.主要政策法规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
(二)不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行政处罚行为。
1.具体投诉请求:
不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的以下行政处罚行为:
序号 | 行政处罚行为内容 |
1 | 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2 | 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3 | 对违反城市道路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4 | 对违反城镇供水排水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5 | 对违反城镇燃气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6 | 对违反住房保障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7 | 对违反房地产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8 | 对违反勘察设计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9 |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0 | 对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1 | 对违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2 | 对违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3 | 对违反建筑行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14 | 对违反勘察设计行业资质资格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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