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园林局)、城管局(行政执法局)、公积金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 2020〕1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全面落地实施,不断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主管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转型为支撑, 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到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市政服务、农村危房改造、城市综合执法5个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发布实施,实现政务公开制度基本健全、组织保障更加有力。到2021年底前,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更加规范高效,平台渠道更加丰富多元,探索制定政务公开通用地方标准。到2022年底前,建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实现公开事项目录全面精准、公开制度规范管用、公开平台集约便民,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干部队伍专业素质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迈上新台阶。
二、完善标准目录。各地要对照《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详见附件),完善本地住房城乡建设5个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要对照《省、市、县建设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完善主动公开目录。
三、优化工作流程。各地要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要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全面对接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数字化处理平台;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申请办理答复,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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