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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2021-05-31 嘉定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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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019-2022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8日

 

 

 

嘉定区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

 

为积极应对日趋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和《上海市农村地区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的相关要求,结合嘉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养老服务领域“底线民生”、“基本民生”、“质量民生”,着眼于养老设施全覆盖织密网、养老服务提质求精、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至2022年全区养老床位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4.5%、老年护理床位达到户籍老年人口的2%,15分钟养老服务圈功能完善且均衡可及,达到养老服务“增量、增能、增效”的目标,切实提高本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努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1.扎实推进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落地。按照《上海市嘉定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统筹安排,有序实施,进一步增加保基本类床位供给,实现保基本类养老机构街镇全覆盖。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建设。至2022年,完成虬桥社会福利院三期扩建等3个项目,新增养老床位2050张,总床位数超过11700张,本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户籍老年人口4.5%。抓紧徐行镇福利院等5个储备项目的筹建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民政局、相关街镇)

2.充分利用存量资源增加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按照本市《促进和规范利用存量资源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的工作指引》,鼓励养老床位不足的街镇挖掘存量资源转为养老用途。对政府和事业单位的空置房屋,可探索允许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属国有企业整合闲置资源,兴办养老服务设施。探索研究利用农民宅基地用房发展养老服务设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各街镇)

3.完善城市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设施。按照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常住人口每千人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指标落实建设规划。在街镇枢纽型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已经全覆盖的基础上,进一步打造区域性的社区养老综合体(综合为老服务分中心),集成日托、全托、生活照料、医养结合等功能,完善“一站多点”的设施网络,在城市社区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至2022年,全区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不少于36家。加快发展家门口的养老服务站点,继续开展标准化老年活动室新改建项目,实现居委会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全覆盖,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拓展养老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4.推动涉农镇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落实《上海市农村地区养老美好生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要求,形成镇有院、村(片区)有“所”、组有“点”的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布局。在镇级养老院已经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2019年底前完成徐行镇敬老院等10家存量养老机构改造任务,进一步提升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能力。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规划调整,大力发展农村养老服务,分片建设面向养老服务刚需的老年人社区托养场所,织密农村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网络,提升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分中心)和日间照护机构的托养功能。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新办长者照护之家。实现村级标准化老年活动室全覆盖,同时不断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推进互助式养老服务,以睦邻点为依托构建“邻里互助圈”,到2022年,全区建成示范睦邻点150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镇)

(二)完善养老服务功能

5.深化医养结合工作。支持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落实《嘉定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标准》,推动社区为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统筹或邻近设置,支持“康养社”等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社区资源配套。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设一定规模老年护理床位,承担对养老机构、社区托养机构以及居家老人的医疗服务支撑,逐步实现社区内各类老年群体基本医疗服务全覆盖。按照户籍老年人口数2%的标准推进老年护理床位建设,其中医疗机构承担1.25%、养老机构承担0.75%。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认知症照护专区建设,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数达到400张,规范认知症照护服务。在养老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普遍开通双向转接绿色通道。鼓励养老服务机构通过设置医疗机构或与医疗机构合作的形式,开展中医药和康复适宜技术服务。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执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各街镇)

6.推广综合照护服务模式。支持养老机构发挥溢出效应,在有能力的情况下积极向社区开放。鼓励保基本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推动社区托养机构项目化运作,实现日托服务专业化、标准化。鼓励日托机构释放辐射效应,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提升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水平。探索“家庭照护床位”,让居家老年人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

7.增强社区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综合为老中心(分中心)枢纽功能,强化社区养老资源与服务的统筹调配能力。充分发挥老年人日间照料机构功能,为高龄独居老人或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有照护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持续推广中央厨房助餐模式,灵活设置老年人助餐点(分餐点),到2022年底形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的助餐服务网络,全区老年人助餐点(分餐点)不少于350个,助餐服务供给能力达到全区65岁以上户籍老年人的5%。(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

8.增强家庭照料能力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实施“老吾老”计划,普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料者技能培训。继续实施“老伙伴”计划,实现对无子女、高龄、独居老年人社区探访全覆盖。支持发展面向长期照护对象家庭成员的“喘息服务”,探索市场化运作和政府资助等方式,引导困难、无子女、失能、高龄等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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