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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自主创新引领区行动计划的通知

朗读

各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梅墟、新明街道办事处:

  现将《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自主创新引领区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三月五日

宁波国家高新区建设自主创新引领区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决策部署和高新区“十二五”规划要求,进一步提升宁波国家高新区的集聚示范、辐射带动和引领支撑功能,促进我市创新能力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推进“三区一城”和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进一步集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强化创新辐射,提升创新绩效,切实增强高新区对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和引领支撑功能,为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高新区高端创新资源快速集聚,创业企业加速成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创新体系日趋完善,基本完成“三区一城”和国内一流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任务,R&D投入占比、科技创新资源、高端创新人才、辐射引领功能、创新环境氛围五项核心创新指标居全市第一位,建成全市自主创新的引领区。

  (二)具体目标

  1R&D投入占比目标

  “十二五”期间,R&D经费支出年增长30%以上,到2015年全社会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5%

  2、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目标

  到2015年,累计引进和组建高水平科技研发机构30家,占全市的1/3;集聚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科技投融资机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100家,占全市的1/3;集聚各类检测认证机构60家,占全市的2/3,建成全市创新资源最富集的“科技特区”和“资本特区”。

  3、高端创新人才集聚目标

  到2015年,建成一批高水平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载体,集聚硕士及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5000名,海外人才1000名(其中国家、省、市“千人计划”人才50名),高层次人才占全区人才总数的比例居全市第一位,建成“人才特区”。

  4、创新辐射引领目标

  (1)“十二五”期间,每万人发明专利授权数居全市第一位,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等取得重要突破。

  (2)“十二五”期间,推动50家传统制造业企业设立新的研发型公司(机构),开展新技术或新产品开发,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扶持100家毕业企业向周边区域扩散,促进区域联动发展。

  (3)“十二五”期间,促成技术转移项目1000项,合同金额达到10亿元。

  5、创新环境营造目标

  (1)“十二五”期间,通过强化科技宣传和举办科技创新论坛、科技嘉年华等活动,不断优化高新区创新创业环境,高新区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2)“十二五”期间,依托宁波创新港和“三创大赛”、人才科技周等活动,引进宁波市外高层次创新创业项目100项,“创新创业创意在宁波”品牌效应显著增强。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打造“科技特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1、着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北方材料科学与工程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宁波研究院、浙江大学软件学院、浙江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宁波分园、中科院计算所宁波分所、工信部电子五所宁波分所、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宁波分院、中石化宁波技术研究院等重点科技研发机构和高校的技术、人才资源优势,着力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进一步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或共建技术领先和人员、设备齐全的成建制科技研发机构,鼓励制造业企业在研发园设立新的研发公司(机构)开展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促进研发设计产业发展,提升区域创新能级。

  2、着力提升宁波研发园区品牌。围绕宁波研发园“十二五”建设目标,加快推进国内一流的科技研发基地、国内知名的检测认证基地和创新服务中心建设,集聚人才上万名,实现产出上百亿元,不断提升宁波研发园区品牌,建成国内标杆示范园区。进一步强化宁波创新港的平台服务功能,将宁波创新港打造成全市最重要的科技活动举办地和科技成果发布地,有效促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继续大力引导、鼓励和支持院士工作站、大院名校技术转移中心和入驻研发园的科技研发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技术对接活动,有效发挥研发园区的技术扩散功能。

  3、着力培育科技创新企业梯队。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力争在培育龙头创新企业上实现新的突破。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海洋高技术、汽车及零部件等宁波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筛选一批发展基础好、知识产权多、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领先、产权清晰的科技型企业作为主要支持对象,制定并实施有针对性的“做大做强”扶持方案。进一步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大力提升孵化器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以专业孵化器为核心的创业孵化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办各类专业孵化器,促进科技型企业创业成长。坚持重点企业培育与企业服务扩面工作相结合,在促进创业企业快速成长的同时,通过政策聚焦,集中力量培育一批“瞪羚企业”和“小巨人”企业。

  (二)加快打造“人才特区”,提升产业支撑水平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的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并依托国家“千人计划”,重点引进一批世界一流水平、引领产业发展、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同时,以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载体,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聚集和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创业团队,在创业投资、知识产权、管理咨询等领域聚集和培育一批高水平创业服务团队,为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科技支撑。

  2、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引导、鼓励龙头企业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期权、技术入股、股权奖励、分红权、年薪制等激励方式。更加注重为创新型人才提升个人竞争力创造条件,满足人才成长需求。重视构建和谐、融洽的工作关系,为创新型人才发挥才智营造良好的自由创新氛围。

  3、提升人才服务水平。实施“创新人才安心安居工程”,重点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住房需求、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医疗卫生服务等实际问题。成立高层次人才志愿者服务队,对“千人计划”等领军拔尖人才实行“一对一”服务。成立创新人才俱乐部,加强与人才的联络沟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制订实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培训计划,支持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培训制度,加大人才培训力度。

  (三)加快打造“资本特区”,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1、深入开展科技金融创新试点。全面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按照“专业、专注”的原则,支持区内科技银行发展,激发科技银行的优势和活力。继续引导、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专项授信、信贷担保等服务,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对接的新机制,新设立1-2家小额贷款公司或主要业务面向中小企业的银行金融机构,加快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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