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奉化区“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奉化区“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全面改善全域水环境质量,有力促进我区“全域大花园”、健康美丽新城区的高质量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Ⅴ类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26立方米。
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三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25立方米。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
防洪排涝和水资源科学配置及调度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初显成效;水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全区水务运行管理实现一体化,数智化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环境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甬有碧水”品牌深入人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态引调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
完善多源互补、蓄洪兼筹的江河湖库生态连通体系。健全北渡闸调度机制,配合市水利局制定的调水方案,做好水闸运行调度工作。
加强水资源保障。建成葛岙水库、柏坑水库(扩容)等水源工程,完善水库群联网联调系统、城乡一体供水系统、分质供水系统,助力构建水资源配置“两纵四横”宁波水网,建设更加安全可靠的水网体系,提高水利工程体系韧性,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加快建设城区清水环通工程,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建立“分片调度、精准补水”的河网引配水格局,确保我区的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奉化区倪家碶河及其支河整治工程在年内完工并发挥作用。
统筹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治理,加强三江干支流提标加固、平原河网综合系统整治、闸泵排水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河网互联互通,增加推流、造流设施,实现区域水体微循环,改善局部河道水动力条件,提升河道自净能力。
加强三江支流管控。强化河道保洁 ,加大干支流河道保洁力度,保洁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强化沿江闸口河段保洁和拦漂设施建设。开展河道清淤,完成江塘河以及方桥至北渡直河的清淤工作。完善沿江闸泵运行监管制度。
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工作,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及利用量。2022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
(二)实施截污纳管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五水共治”办、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结合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更新改造服务片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探索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到2025年,新建及改造市政污水管网5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总长达到353公里以上,形成污水管网“一张图”,市政雨污合流管实现分流,消灭道路混接排水管道,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基本形成。
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2022年底完成奉化区锦屏街道、莼湖街道、尚田街道、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共6个镇(街道)在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大比拼的“回头看”复评工作。到2022年底,奉化区7个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摸清生活小区、沿街店铺等雨污分流建设底数、雨污管网等情况,重点排摸2014年前建成的设计规范未强制要求雨污分流的生活小区,探索建立新建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日常监管机制。到2025年,力争实现雨污分流改造率100%,标准化运维全面推进。
(三)实施清洁排放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持续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建立排查长效机制,逐年排查管网,形成检测评估报告及问题清单,按计划开展检测及修复工作,每年清淤排水管网200公里。到2025年,实现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全覆盖和检测评估能检尽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区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力争达到100毫克/升,以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检验截污纳管、“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
探索跨厂互通互联,推进阳光海湾再生水厂及西坞白杜循环经济园区再生水厂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松岙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工程。到2025年,全区城镇生活污水累计处理能力达到13万吨/日。
开展排水户管理“三年聚焦”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排水户排查,完善排水户管理平台。2022年,完成排水许可证发放200本;到2025年,实现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建筑、医疗等行业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以“承诺制”方式推动“五小”行业排水户的许可管理工作。
强化农村污水治理。实施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按村庄类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做到“应纳尽纳、应接尽接、应处尽处”。到2025年底,所有农村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
(四)实施水质监测考核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专项规划。全面梳理水环境治理工作底数,对11个市控以上断面、2条三江一级支流所在流域制定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的专项规划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海协同治理。
加强水质监测。补充完善全区水文站水质监测项目,实现生态环境与水利部门间水质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考核网络,切实加强进出口水质的监管力度。全面建成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组织对全区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和三江一级支流水质开展按月监测,全面建成覆盖2条三江一级支流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针对水质未达优的市控断面、水质为Ⅴ类或劣Ⅴ类的三江一级支流,制定形成断面(支流)水质提升方案。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
(五)实施数智治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数字孪生。全面开展“甬有碧水”数智治水孪生建设应用。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到2023年,完成“甬有碧水”数智治水孪生资源建设和应用场景建设,初步形成水资源监测、管理、治理、保护等流程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智能化协调联动工作模式。到2025年,全面建立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全域水资源动态智能监测、监管全覆盖。推进城区数字孪生水环境水资源实景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奉化主城区、溪口镇、滨海新区共计面积110平方公里的数字孪生水环境水资源实景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
建设精准治水平台。搭建智能精准治水平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设1个“甬有碧水”综合应用平台,形成1个甬水档案库、1张态势感知图、1个分析研判大脑、1个预测预警中心、1条联动治理链、1张督办考评表等6大核心业务应用,打造碧水提优N个应用场景,形成“1+6+N”集成应用框架体系。
(六)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全面掌握林草湿资源现状,对逐个图斑开展湿地监测和样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区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全力保障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占用自然湿地,保证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全区湿地面积保持4.14万亩。持续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加强缸爿山岛省重要湿地管理,定期开展保护绩效评估;及时将环境变化敏感、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资源纳入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予以严格保护管理。至2025年,全区湿地保护率达到上级任务指标要求。
全面开展河湖生态修复。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推进多梯度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保护,2022年底前,建成河湖生态缓冲带3公里;到2025年,完成市定河湖生态缓冲带任务公里数。围绕“水清、岸绿、景美、安全”,开展河湖生态系统治理,坚持点面结合,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到2025年新增4条美丽河湖、建成6个美丽河湖片区。开展生态小流域治理,创建水美乡镇。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保护区等重要生境的保护措施。进一步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逐步提高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土著物种放流比例,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障生态安全。全面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加强陆海统筹和区域协同,开展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整治和海水养殖环境整治。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到2025年,全面消除入海河流断面Ⅴ类水。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推进岸线修复,实施海塘安澜工程12.7公里,推进“安全+”模式,提升海塘防潮标准和生态化水平。
持续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和面源污染防治。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以流域为单位。开展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开展“千亩方、万亩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90%以上。
(七)实施涉水领域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会同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开展涉水领域巡查、执法,加大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岸线、非法采砂、违法取水、损害水生态水环境等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配合机制,开展水利、水务相关检查工作,通过联合巡查、定期巡查等工作模式,积极参与水利、水务等管理单位的日常巡查工作。针对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废水偷排、直排、乱排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整治等形式的联合行动,严厉查处涉水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水利水务良好秩序。
建立网格化清单化巡查机制。明确执法巡查清单,确定网格巡查员,做到“格—人对应、不留死角”,制定巡查计划,巡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做到“巡查有记录、整改有结果、数据有汇总”。
深入推进涉水领域法律法规宣传,配合管理部门进行普法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店铺、进工地、进企业、进水源地),就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规范水排放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节水意识、爱水意识和生态意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共抓落实、共破难题、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实施水务投融资改革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推动资源重组、功能重塑、空间重塑,加快涉水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配合推进水务集团上市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全区水务公司资产梳理、评估,通过置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权完成整合。
创新水利领域投融资模式。支持国有企业依托水利存量资产所有权、特许经营权等开展市场化融资。按照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大区级财政资金对水利项目的扶持力度。结合项目实际,运用好专项债价格优、时间长、还本压力小的优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的专项债发行额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发改局、区“五水共治”办抓总,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国资管理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推进“甬有碧水”行动的属地责任,加强治水队伍建设,深化落实河长制,推动形成上下协同、层层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甬有碧水”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按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排出每年的工作计划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水环境治理工作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科技治理手段,实现“长治久清”。强化数字赋能,搭建智能精准治水平台,实现水环境精细化、精准化管理。
(四)积极营造氛围。适时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服务标兵、优秀团队、实践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载体,及时加大面上推广、向上报送、向外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治水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媒体曝光力度,营造公众能治水、爱治水、乐治水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巡察。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全面护航治水工作。加强对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暗访、巡查、督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问题,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的,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附件:1.主要指标目标清单
2.重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
附件1
主要指标目标清单
附件2
重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
《奉化区“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
奉化区“甬有碧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及省、市有关部署要求,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全面改善全域水环境质量,有力促进我区“全域大花园”、健康美丽新城区的高质量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底,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Ⅴ类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50%;近岸海域水质稳定向好;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26立方米。
到2025年,地表水市控及以上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三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达到100%;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降至25立方米。近岸海域水质持续改善。
防洪排涝和水资源科学配置及调度能力进一步提高,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初显成效;水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全区水务运行管理实现一体化,数智化管理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水环境的满意度显著提升,“甬有碧水”品牌深入人心。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态引调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
完善多源互补、蓄洪兼筹的江河湖库生态连通体系。健全北渡闸调度机制,配合市水利局制定的调水方案,做好水闸运行调度工作。
加强水资源保障。建成葛岙水库、柏坑水库(扩容)等水源工程,完善水库群联网联调系统、城乡一体供水系统、分质供水系统,助力构建水资源配置“两纵四横”宁波水网,建设更加安全可靠的水网体系,提高水利工程体系韧性,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加快建设城区清水环通工程,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建立“分片调度、精准补水”的河网引配水格局,确保我区的清水环通一期工程——奉化区倪家碶河及其支河整治工程在年内完工并发挥作用。
统筹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治理,加强三江干支流提标加固、平原河网综合系统整治、闸泵排水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推进河网互联互通,增加推流、造流设施,实现区域水体微循环,改善局部河道水动力条件,提升河道自净能力。
加强三江支流管控。强化河道保洁 ,加大干支流河道保洁力度,保洁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强化沿江闸口河段保洁和拦漂设施建设。开展河道清淤,完成江塘河以及方桥至北渡直河的清淤工作。完善沿江闸泵运行监管制度。
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工作,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及利用量。2022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
(二)实施截污纳管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五水共治”办、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结合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更新改造服务片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探索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到2025年,新建及改造市政污水管网5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总长达到353公里以上,形成污水管网“一张图”,市政雨污合流管实现分流,消灭道路混接排水管道,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基本形成。
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2022年底完成奉化区锦屏街道、莼湖街道、尚田街道、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共6个镇(街道)在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大比拼的“回头看”复评工作。到2022年底,奉化区7个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摸清生活小区、沿街店铺等雨污分流建设底数、雨污管网等情况,重点排摸2014年前建成的设计规范未强制要求雨污分流的生活小区,探索建立新建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日常监管机制。到2025年,力争实现雨污分流改造率100%,标准化运维全面推进。
(三)实施清洁排放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持续推进城镇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建立排查长效机制,逐年排查管网,形成检测评估报告及问题清单,按计划开展检测及修复工作,每年清淤排水管网200公里。到2025年,实现市政排水管网排查全覆盖和检测评估能检尽检,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区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生化需氧量(BOD)浓度力争达到100毫克/升,以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检验截污纳管、“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
探索跨厂互通互联,推进阳光海湾再生水厂及西坞白杜循环经济园区再生水厂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内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2022年底前完成松岙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工程。到2025年,全区城镇生活污水累计处理能力达到13万吨/日。
开展排水户管理“三年聚焦”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排水户排查,完善排水户管理平台。2022年,完成排水许可证发放200本;到2025年,实现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建筑、医疗等行业排水许可证应发尽发,以“承诺制”方式推动“五小”行业排水户的许可管理工作。
强化农村污水治理。实施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近期建设规划,按村庄类型,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做到“应纳尽纳、应接尽接、应处尽处”。到2025年底,所有农村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
(四)实施水质监测考核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强化专项规划。全面梳理水环境治理工作底数,对11个市控以上断面、2条三江一级支流所在流域制定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的专项规划方案,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河湖海协同治理。
加强水质监测。补充完善全区水文站水质监测项目,实现生态环境与水利部门间水质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考核网络,切实加强进出口水质的监管力度。全面建成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点)。组织对全区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和三江一级支流水质开展按月监测,全面建成覆盖2条三江一级支流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针对水质未达优的市控断面、水质为Ⅴ类或劣Ⅴ类的三江一级支流,制定形成断面(支流)水质提升方案。推进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2023年完成入海排污口排查。
(五)实施数智治水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推进数字孪生。全面开展“甬有碧水”数智治水孪生建设应用。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到2023年,完成“甬有碧水”数智治水孪生资源建设和应用场景建设,初步形成水资源监测、管理、治理、保护等流程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智能化协调联动工作模式。到2025年,全面建立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全域水资源动态智能监测、监管全覆盖。推进城区数字孪生水环境水资源实景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到2025年底,完成奉化主城区、溪口镇、滨海新区共计面积110平方公里的数字孪生水环境水资源实景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
建设精准治水平台。搭建智能精准治水平台,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设1个“甬有碧水”综合应用平台,形成1个甬水档案库、1张态势感知图、1个分析研判大脑、1个预测预警中心、1条联动治理链、1张督办考评表等6大核心业务应用,打造碧水提优N个应用场景,形成“1+6+N”集成应用框架体系。
(六)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加强湿地恢复与建设。全面掌握林草湿资源现状,对逐个图斑开展湿地监测和样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区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全力保障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占用自然湿地,保证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全区湿地面积保持4.14万亩。持续加强湿地资源保护。加强缸爿山岛省重要湿地管理,定期开展保护绩效评估;及时将环境变化敏感、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资源纳入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予以严格保护管理。至2025年,全区湿地保护率达到上级任务指标要求。
全面开展河湖生态修复。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推进多梯度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保护,2022年底前,建成河湖生态缓冲带3公里;到2025年,完成市定河湖生态缓冲带任务公里数。围绕“水清、岸绿、景美、安全”,开展河湖生态系统治理,坚持点面结合,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全面打造一批示范样板。到2025年新增4条美丽河湖、建成6个美丽河湖片区。开展生态小流域治理,创建水美乡镇。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严格落实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卵场保护区等重要生境的保护措施。进一步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逐步提高具有较高生态价值的土著物种放流比例,防止外来物种入侵,保障生态安全。全面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加强陆海统筹和区域协同,开展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整治和海水养殖环境整治。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到2025年,全面消除入海河流断面Ⅴ类水。加强海洋自然保护地建设,推进岸线修复,实施海塘安澜工程12.7公里,推进“安全+”模式,提升海塘防潮标准和生态化水平。
持续推进农业绿色转型和面源污染防治。深化“肥药两制”改革,推行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施用。以流域为单位。开展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建设,开展“千亩方、万亩方”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90%以上。
(七)实施涉水领域综合执法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建立监管执法联动机制。会同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及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开展涉水领域巡查、执法,加大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岸线、非法采砂、违法取水、损害水生态水环境等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配合机制,开展水利、水务相关检查工作,通过联合巡查、定期巡查等工作模式,积极参与水利、水务等管理单位的日常巡查工作。针对工业企业和建筑工地废水偷排、直排、乱排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集中检查、专项整治等形式的联合行动,严厉查处涉水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水利水务良好秩序。
建立网格化清单化巡查机制。明确执法巡查清单,确定网格巡查员,做到“格—人对应、不留死角”,制定巡查计划,巡查频率不低于每周一次,做到“巡查有记录、整改有结果、数据有汇总”。
深入推进涉水领域法律法规宣传,配合管理部门进行普法宣传“五进”活动(进社区、进店铺、进工地、进企业、进水源地),就保护水资源、节约用水、规范水排放等方面,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守法意识、节水意识、爱水意识和生态意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共抓落实、共破难题、共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八)实施水务投融资改革专项行动(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推进水务一体化改革。推动资源重组、功能重塑、空间重塑,加快涉水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配合推进水务集团上市工作,2022年底前,完成全区水务公司资产梳理、评估,通过置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权完成整合。
创新水利领域投融资模式。支持国有企业依托水利存量资产所有权、特许经营权等开展市场化融资。按照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大区级财政资金对水利项目的扶持力度。结合项目实际,运用好专项债价格优、时间长、还本压力小的优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的专项债发行额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发改局、区“五水共治”办抓总,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国资管理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推进“甬有碧水”行动的属地责任,加强治水队伍建设,深化落实河长制,推动形成上下协同、层层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甬有碧水”专项工作小组,明确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按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排出每年的工作计划表,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对水环境治理工作资金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政府平台作用,进一步拓展科技治理手段,实现“长治久清”。强化数字赋能,搭建智能精准治水平台,实现水环境精细化、精准化管理。
(四)积极营造氛围。适时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服务标兵、优秀团队、实践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载体,及时加大面上推广、向上报送、向外宣传力度,持续深入开展治水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媒体曝光力度,营造公众能治水、爱治水、乐治水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巡察。持续强化监督执纪,全面护航治水工作。加强对相关部门、各镇(街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暗访、巡查、督查等多种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问题,对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虚作为的,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依纪依规处理。
附件:1.主要指标目标清单
2.重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
附件1
主要指标目标清单
序号 | 指标 | 2022年 | 2025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实施生态引调水专项行动 | |||||
1 | 再生水利用率(%) | 20%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 区综合执法局 | 奉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阳光海湾再生水厂、西坞白杜循环经济园区再生水厂 |
2 | 再生水年利用量(万吨) | 400 | / | 区综合执法局 | 奉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阳光海湾再生水厂、西坞白杜循环经济园区再生水厂 |
3 | 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 <2.13 | <2.54 | 区水利局 | |
4 | 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立方米) | <26 | <25 | 区水利局 | |
5 |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目标值(立方米) | <8.8 | <8.7 | 区水利局 | |
(二)实施截污纳管专项行动 | |||||
6 | 尚田镇张家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 1 | /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尚田街道 |
7 | 累计建设污水管网总长度(公里) | 338 | 353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
8 | “十四五”期间累计新建及改造污水管网数(公里) | 35 | 50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建局、各镇(街道) |
(三)实施清洁排放专项行动 | |||||
9 | 累计完成管网排查及检测评估数(公里) | 193 | 达到上级考核要求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宁南新城管理中心、滨海旅游区管理中心 |
10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力争80% | 稳定达到85%以上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建局、各镇(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宁南新城管理中心、滨海旅游区管理中心 |
11 | 区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BOD5浓度(mg/L) | 80以上 | 力争100 | 区综合执法局 | 住建局、各镇(街道) |
12 | 城镇生活污水累计处理能力(万吨/日) | 13 | 13 | 区综合执法局 | 滨海旅游区管理中心、松岙镇 |
13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覆盖率(%) | 89 | 95 | 区住建局 | 区综合执法局、区农商集团、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
14 |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 | 91 | 95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四)实施水质监测考核专项行动 | |||||
15 | 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6 | 地表水省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7 | 地表水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8 | 地表水市控断面Ⅴ类水比例(%) | 0 | 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19 | 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 5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方桥街道 |
20 | 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100 | 100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1 | 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比例(%) | 完成省定任务 | 完成省定任务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五)实施数治治水专项行动 | |||||
22 | 搭建智能精准治水平台 | / | 完成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五水共治”办 |
23 | 数字孪生水环境水资源三维实景模型数据覆盖面积(平方公里) | 30 | 110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六)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 |||||
24 | 累计建成河湖生态缓冲带(公里) | 3 | 完成市定任务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水利局 |
25 | 新增美丽河湖(条) | 1条 | 4条 | 区水利局 | 各镇(街道) |
26 | 建成美丽河湖片区(个) | 2个 | 6个 | 区水利局 | 各镇(街道) |
27 | 湿地面积(万亩) | 4.14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28 | 湿地保护率% | 53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
29 | 省级以上重要湿地数量(处) | 1 | 1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裘村镇 |
30 | 化肥使用量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区农业农村局 | |
31 | 农药使用量 | / | 完成上级下达任务 | 区农业农村局 | |
32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8 | >98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33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比例(%) | 100 | 100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34 | 新建出栏万头以上养猪场数字化管控个数(家) | 9 | 12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35 | 建成美丽牧场数(家) | 12 | 14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重点任务细化责任清单
序号 | 重点工作 | 工作任务 | 具体内容及进度安排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实施生态引调水专项行动 | |||||
1 | 完善江河湖库生态连通体系 | 健全北渡闸调度机制 | 健全北渡闸调度机制,配合市水利局制定的调水方案,做好水闸运行调度工作。 | 区水利局 | 方桥街道 |
2 | 加强水资源保障 | 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 建成葛岙水库、柏坑水库扩容等水源工程。 | 区水利局 |
葛岙水库指挥部 柏坑水库指挥部 |
3 | 建设清水环通工程 | 城区清水环通工程 | 倪家碶河整治工程在年内完工并发挥作用。 | 区水利局 | 惠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4 | 防洪与排涝治理 | 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 加强三江干支流提标加固、平原河网综合系统整治、闸泵排水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 | 区水利局 | |
5 | 推进河网互联互通 | 增加推流、造流设施,实现区域水体微循环,改善局部河道水动力条件,提升河道自净能力。 | 区水利局 | ||
6 | 三江支流管控 | 强化河道保洁 | 加大干支流河道保洁力度,保洁覆盖率达到100%,重点强化沿江闸口河段保洁和拦漂设施建设。 | 区水利局 | 属地镇(街道):锦屏、岳林、西坞、尚田、萧王庙、江口、方桥、溪口 |
7 | 开展河道清淤 | 完成江塘河以及方桥至北渡直河的清淤工作。 | 区水利局 | 方桥街道 | |
8 | 完善沿江闸泵运行监管制度 | 根据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对方桥北渡闸开展具体工作。 | 区水利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9 | 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工作 | 积极开展再生水利用工作 | 提高再生水利用率及利用量。2022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400万吨。 | 区综合执法局 | 奉化区城区污水处理厂、阳光海湾再生水厂、西坞白杜循环经济园区再生水厂 |
(二)实施截污纳管专项行动 | |||||
10 | 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 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 | 结合片区市政道路建设、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更新改造服务片区内污水收集管网,探索在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到2025年,新建及改造市政污水管网50公里以上,污水管网总长达到353公里以上,形成污水管网“一张图”,市政雨污合流管实现分流,消灭道路混接排水管道,雨污分流排水体系基本形成。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建局 |
11 | 加快雨污合流管及市政老旧管网改造 | 结合城中村和老旧小区改造、“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市政道路改造等,到2025年,实施雨污水合流管改造17.941公里,市政老旧管网改造25.183公里。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住建局 | |
12 | “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 | 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提质攻坚 | 2022年底完成奉化区锦屏街道、莼湖街道、尚田街道、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溪口镇共6个镇(街道)在市城镇“污水零直排区”工作大比拼的“回头看”复评工作。2022年底奉化区7个重点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 区“五水共治”办 | 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13 | 生活小区、沿街店铺雨污分流 | 推进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 全面摸清生活小区、沿街店铺等雨污分流建设底数、雨污管网等情况,重点排摸2014年前建成的设计规范未强制要求雨污分流的生活小区,探索建立新建生活小区雨污管网日常监管机制。到2025年,力争实现雨污分流改造率100%,标准化运维全面推进。 | 区住建局 | 区“五水共治”办、区综合执法局 |
(三)实施清洁排放专项行动 | |||||
14 | 排水管网检测与修复 | 全面开展雨污管网检测工作 | 建立排查长效机制,逐年排查管网,形成检测评估报告及问题清单,逐步开展修复工作。每年清淤排水管网200公里,按计划开展检测及修复工作,其中2022年完成排水管网检测300公里,完成管网修复45公里。 | 区综合执法局 | |
15 | 污水处理厂建设与提标 | 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 | 2022年底完成阳光海湾再生水厂建设,2023年完成西坞白杜循环经济园区再生水厂建设。 | 区综合执法局 | 滨海旅游区管理中心 |
16 |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 | 2022年底前完成松岙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扩容工程。 | 区综合执法局 | 松岙镇 | |
17 | 排水户管理“三年聚焦”专项行动 | 排水户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 2022年完成排水许可发放200份,持续推进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内排水户排查,完善排水户管理平台。 | 区综合执法局 | |
18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强基增效双提标”行动 |
2022年,开工新建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12个以上。 到2025年,未达标处理设施提升改造基本完成、应建新建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所有农村地区实现治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实现全覆盖。 |
区住建局 | 区综合执法局、区农商集团、区生态环境分局、各镇(街道) |
(四)实施水质监测考核专项行动 | |||||
19 | 强化专项规划 | 编制治水专项规划方案 | 全面梳理水环境治理工作底数,对11个市控以上断面、2条三江一级支流所在流域制定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的专项规划方案。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五水共治”办 |
20 | 水质监测 | 加强水质监测 | 补充完善全区水文站水质监测项目,实现生态环境与水利部门间水质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考核网络,切实加强进出口水质的监管力度。全面建成2条三江一级支流水质自动监测站(点)。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水利局 |
21 | 绩效评估 | 实施绩效评估 | 实施《“甬有碧水”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争先进位”的绩效考评机制。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
(五)实施数智治水专项行动 | |||||
22 | 推进数字孪生 | 全面开展“甬有碧水”数智治水孪生建设应用 |
2023年,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甬有碧水”数智治水孪生资源建设和应用场景建设,初步形成水资源监测、管理、治理、保护等流程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智能化协调联动工作模式。 2025年,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建立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工作体系,实现全域水资源动态智能监测监管全覆盖。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水利局 |
23 | 建设精准治水平台 | 搭建智能精准治水平台 |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建设1个“甬有碧水”综合应用平台,形成1个甬水档案库、1张态势感知图、1个分析研判大脑、1个预测预警中心、1条联动治理链、1张督办考评表等6大核心业务应用,打造碧水提优N个应用场景,形成“1+6+N”集成应用框架体系。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五水共治”办 |
(六)实施水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 | |||||
24 | 湿地恢复与建设 | 全面掌握林草湿资源现状 | 逐图斑开展湿地监测和样地调查,全面掌握全区森林、草地、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25 | 保障湿地保有量总体稳定 | 加强湿地资源管理,严格控制新建项目占用自然湿地,保证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到2025年,全区湿地面积保持4.14万亩。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6 | 持续加强湿地资源保护 | 加强缸爿山岛省重要湿地管理,定期开展保护绩效评估;及时将环境变化敏感、生态区位重要的湿地资源纳入种质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予以严格保护管理。至2025年,全区湿地保护率达到上级任务指标要求。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区住建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
27 | 河湖生态修复 | 全面开展河湖生态修复 | 按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的原则,推进多梯度河湖生态缓冲带划定与保护,到2022年,建成河湖生态缓冲带3公里,到2025年,完成市定河湖生态缓冲带任务公里数。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水利局 |
28 | 水生生物保护 |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 全面开展水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29 | 海洋生态环境治理 | 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 | 加强陆海统筹和区域协同,开展入海河流水质达标整治和海水养殖环境整治。严格落实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管控要求,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到2025年,全面消除入海河流断面Ⅴ类水。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区农业农村局 |
30 | 推进海塘安澜工程建设 | 实施海塘安澜工程12.7公里,推进“安全+”模式,提升海塘防潮标准和生态化水平。 | 区水利局 | 开发区管委会、滨海旅游区管理中心、区水投集团、裘村镇 | |
31 | 农业绿色转型和面源污染治理 | 深化“肥药两制”改革 | 到2022年,“肥药两制”改革实现区域全覆盖,主要作物化肥定额施用制度全面建立。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化肥利用率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 区农业农村局 | |
32 | 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 | 到2022年底,农业废弃物收储运体系覆盖率100%;到2025年,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率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90%以上。 | 区供销社 | 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
33 | 深化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 推广保护性耕作模式,加大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技术推广,推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持续改善。到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省定任务。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 |
34 | 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 到2025年,实现全区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0.5万吨/年以上。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为导向,大力发展生态循环畜牧业,推进养殖场生态化改造、粪污资源化利用,推进畜较业低碳发展。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养殖技术、绿色饲料,提高饲料能量转化率,增加饲料中蛋白质含量,减少畜禽养殖过程中温室气体的排放。推进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加快推进沼液储运、管网管护、贮存设施管护等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建全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社会服务支撑体系。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引导养殖场(户)建设废弃物贮存、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做好畜禽养殖废奔物还田利用的设备支撑。 | 区农业农村局 | 区生态环境分局 | |
(七)实施涉水领域综合执法专项行动 | |||||
35 | 建立监管执法联动、网格化清单化巡查机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 区水利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八)实施水务投融资改革专项行动 | |||||
36 | 水务一体化改革 | 配合推进水务集团上市工作 | 2022年底前,完成全区水务公司资产梳理、评估,通过置换市水务环境集团股权完成整合。 | 区国资管理中心 | 区水投集团 |
37 | 创新水利领域投融资模式 | 创新水利领域投融资模式 | 支持国有企业依托水利存量资产所有权、特许经营权等开展市场化融资。按照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加大区级财政资金对水利项目的扶持力度。结合项目实际,运用好专项债价格优、时间长、还本压力小的优势,积极向上争取项目的专项债发行额度。 | 区财政局、区国资管理中心 | 区水投集团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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