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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

朗读

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属各单位:

  《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16—2017)》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2月15

 

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16—2017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精神,进一步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作用,实现旅游业与其他产业高度融合,推动旅游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全面推进我区全域旅游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现代化健康美丽新城区”和“国际文旅休闲区”建设目标,根据“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总体要求,抢抓雪窦山五大佛教名山建设机遇,深入实施“旅游全域化”和“旅游目的地”两大战略,以“旅游智慧化”和“旅游品质化”为重要支撑,通过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加快将旅游产业培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域化战略为路径,增强旅游综合竞争力和吸引力为导向,创新旅游管理体制机制,全面推进产业融合,完善旅游产品供给,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提升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宣传方式转变,强化城市旅游形象与旅游目的地品牌打造。到2017年,力争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1880万人次,乡村旅游接待达到10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4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5%以上,旅游业税收占地方税收的10%以上,旅游业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人数的20%以上,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业。到2020年,力争全区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2300万人次,乡村旅游接待达到17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90亿元,旅游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6%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

    1.旅游规划全域化。按照“多规融合”理念,编制全区旅游发展“十三五”规划,画出全域旅游发展“一张图”。全区按景区标准统筹规划建设,通过“点、线、面”结合规划引导全域旅游国际化、特色化发展。在区域规划上,强化“全区一盘棋”有机整体理念,构筑溪口、城区、滨海旅游“金三角”,整合佛教文化和山水风光、人文景观等特色资源,建设山海相依、优势互补、区域联动、分工合作的旅游核心功能区,形成“百花齐放、百景争艳”的格局,进一步发挥乘数效应;在线路规划上,以“美丽风景线”连接核心景区、特色景点和乡村旅游,推进全区旅游资源连点成线、聚点成片。

    2.核心景区国际化。以雪窦山五大佛教名山建设为统领,借全宁波之力提升雪窦山海内外影响力和知名度。完成浙江佛学院建设,加快弥勒圣坛、永平寺、资福寺等寺院群落和佛教文化主题街区、禅修主体村落等文化设施建设。举办中韩日三国佛教大会,推动雪窦山五大佛教名山走向国际舞台,积极打造中国佛教名山国际旅游目的地。以民国小镇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提升溪口景区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实施民国古镇保护开发、特色街区修缮、民国影视城建设、沿溪全景灯光秀等,对整个景区和古镇区实施历史古迹修缮、文旅业态内置、功能配套优化、非旅元素外迁,建设民国风情的集中展示区、文旅创意区、文化体验区,进一步提升旅游品质,打造民国第一镇。以“两山”理念为核心,着力推动滕头景区生态化、特色化发展,打造全球最美村庄、全国新农村样板,进一步扩大国际影响力。

    3.城市建设景区化。按照“城景交融、功能复合、品质生活、全民共享”原则,坚持把生态、绿色、文化元素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以全域旅游理念建设集“山、水、林、城”于一体的花园城市。加快花园城市建设,沿江建设一批艺术长廊、文化长廊和景观长廊,丰富夜间旅游产品,打造“一江两岸”文化集中展示区。以“一镇一风情”理念打造美丽镇区,在区域建设中更加注重与山水环境、文化传承的协调统一,保护好沿江、傍河、滨海、田园、低山缓坡等风貌和古建筑,着力打造西坞江南水乡、大堰生态山村等。以“一村一景区”理念建设美丽村庄,整理好村庄空间、保护好历史文化、营造好美丽风貌,凸显各地山水格局、人文历史特色。

    4.项目建设景观化。坚持“建项目就是建风景”理念,在重大项目建设中更加注重景观、文化、历史等体验元素,将一个个项目建成一个个景观。对奉化中学、实验小学等教育设施,以“百年名校”为目标,传承传统文化,彰显时代气质。对县江龙潭段改造、小流域治理等水利项目,对照“湿地公园”标准,建设最生态、最美丽水域。对交通道路,着力打造“处处有景、一路有美”道路风景线。沿山区公路建设绿色森林,沿城区至溪口生态公路建设万亩桃园,沿弥勒大道、东环线、沿海中线和县道乡道建设大地景观,让游客在旅行中感受风景、在风景中感受魅力。

    (二)推动旅游产业向全产融合转型

    1.培育全域旅游主打产品。大力发展佛教文化旅游,以雪窦山弥勒道场、中塔寺、岳林寺等载体,开发佛教文化体验、休闲、养生、研修为一体的旅游产品,同时深度开发以佛教特色素食为主的餐饮产品和佛教艺术文物展示等旅游产品,延伸佛教文化产业链,弘扬佛教文化。大力发展民国风情旅游,以蒋氏故里为核心、民国文化为主要内容,开发产业创意、影视文化及文旅结合的民国风情文化主题类旅游产品,打造溪口民国文化小镇,发挥溪口对台的交流窗口作用,积极打造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基地。大力发展滨海度假旅游,依托渔港、小港、浅滩等丰富的滨海资源,开发建设海洋乐园、游艇会等中高端海洋度假旅游产品;推进海洋旅游休闲基地建设,完善海上观光、渔家体验等休闲旅游产品,加快建设宁波国家海湾公园核心区,打造宁波滨海旅游休闲区。大力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依托我区丰富的乡村自然资源,创新乡村旅游开发模式,培育乡村民宿、乡村庄园、休闲农园等多种乡村业态,积极融入节庆、文化、艺术等新元素,优化乡村旅游环境,完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推动乡村旅游产品精致化,助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打造西坞水巷风情小镇、尚田七彩运动小镇、大堰民宿风情小镇。

    2.推动“旅游业+”产业深度融合。全域发挥“旅游+”的拉动力和融合力,推动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与工业、农业、体育、文化、商业、交通等相关产业和行业的渗透和融合,注入旅游发展动力,全力推出工业旅游、农业旅游、体育旅游、文化旅游、城市旅游、康养旅游等重点旅游产品,加快发展民俗旅游、美食旅游、自驾旅游、探险旅游等新型业态。突破产业界限,拓展产业融合渠道,统筹协调、科学融合,主动与国际金融、现代农业、新能源产业、信息咨询、影视娱乐等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对接,构建“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格局。

    3.推动旅游业与城市经济联动发展。充分发挥旅游对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城市经济、构筑现代都市的带动作用。发展旅游住宿多元化产品,加快全区酒店、饭店的提档升级,提升酒店业和餐饮业综合竞争力。通过改造现有酒店、饭店,引进特色主题商务酒店,多层次发展地域鲜明的民宿产品,构建科学合理的酒店、饭店体系,满足不同层次游客住宿需求。到2017年,全区星花级酒店15家以上,民宿床位1500张以上。加快建设品牌餐饮基地。重点围绕城区金钟广场、岳林广场小吃街、牛肉干面博物馆、溪口民国美食街等特色餐饮集聚区,打造并推广奉化“蒋氏家宴”“弥勒素宴”“奉帮菜”“有机养生宴”“莼湖海鲜”等特色文化主题餐饮品牌,形成高档餐饮、文化宴席、生态餐厅、海鲜排档、农家美食为特色的五大餐饮体系。到2017年,全区国家钻级酒家12家以上。推动旅行社转型升级。推进“智慧旅行社”建设,重点培育一批星级以上旅行社,到2017年,星级旅行社达到9家以上;注册导游人数达到550名以上,其中高级导游15名以上,中级导游23名以上。

  (三)推动旅游管理向精准服务转型

    1.完善智慧旅游服务机制。构筑智慧旅游云平台。建设旅游大数据中心,着力在旅游经济预警、景区人流监控、旅游消费统计、旅游精准营销以及旅游舆论监测等方面,利用大数据为政府提供行业管理与政策决策参考。推动智慧旅游景区建设。依托溪口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全国智慧旅游景区试点,深化完善“掌上景区综合管理平台”,推广试点成果,普及二维码旅游标识标牌,实现智慧标识牌和景点解说牌全覆盖。深化智慧乡村旅游建设。实现免费WIFI、4G信号、智慧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报送等功能全覆盖,搭建乡村旅游微信公众平台,推出乡村旅游APP,建立网上销售平台。同时,建设智慧村、培养智慧村民、发展智慧农业,进一步促进乡村智慧旅游发展。

    2.提升公共服务旅游品质。强化城市旅游服务要素和基础功能配套,完善旅游公共服务。构建快速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宁波市奉化区旅游集散中心,完善旅游标识系统,优化景区间公共交通服务,实现主要景区(点)间与交通点“零换乘”和“无障碍”通行。推动全区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速建设涵括旅游咨询、预订、营销、导览、投诉、气象、救援和自动化办公等于一体的智慧旅游服务系统,为游客提供智能化和便捷化旅游服务。强化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大对旅游安全信息搜集、旅游安全信息分析、旅游安全对策制定及旅游安全信息发布四大功能建设。建立健全应急救助预案体系,完善《宁波市奉化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旅游黄金周、旅游交通事故、旅游饭店火灾事故、水上漂流运动项目、山地运动项目、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游乐设施等应急预案和救援方案。

    3.强化市场监管服务职能。加强我区旅游执法队伍建设,以平安和谐为目标开展旅游执法,联合卫生、安监等多部门开展常态化旅游执法和安全大检查,不断提高旅游执法水平,推动景区、旅行社、餐饮业、旅游购物市场等行业有序健康发展,净化旅游市场运营环境。营造外部环境促品质。倡导绿色出行、透明消费、文明旅游,不断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道德水平、诚信守法意识和文明素质。

    (四)推动旅游促销向多元化营销转变

    1.加快品牌营销转型。坚持多元化旅游市场差异化营销,实现三大营销转变。推动旅游品牌营销转向城市品牌营销。整合“民国风、弥勒梦、桃花情、生态城”等旅游品牌,重点把“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内核扩延到城市品牌建设中来,开展系列主题城市品牌营销。推动传统营销转向现代数字化营销。开展网络互动营销,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WAP网站等新兴网络媒介,加强和携程、驴妈妈等电商平台以及网络预订系统、植入广告等营销宣传方式的线上和线下互动,占领消费新领域,精准传播我区旅游形象。推动大众化营销转向个性化营销。应用新媒体等技术强化个性化旅游、游客角色转换等营销。同时,针对房车露营、高山滑雪、马术体验、候鸟养老、养生度假等个性化旅游市场进行专项营销。

    2.打造品牌节庆活动。结合地域历史文化、民俗风情和自然资源,发挥旅游节庆、赛事和展会活动的综合效应。依托中国(奉化)雪窦山弥勒文化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扩大节庆活动规模,引领游客开展祈福未来之旅;依托“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桃林盛景,继续开展“水蜜桃文化节”,做精做特桃文化;依托大堰生态旅游节的知名度,大力发展山地越野车、高山探险、滑翔伞等新业态项目;依托布龙艺术文化节,大力开展制布龙、舞龙、赛龙等比赛,传承与弘扬布龙文化,将条宅村打造成国家级舞龙传承基地与休闲养生旅游生态村;有选择性地举办一些节庆活动,如滕头村千人宴、尚田草莓节、江口葡萄节等创意性农事节庆,进一步串联成系列节庆活动,推动旅游产业延伸互动。

    3.开拓海内外旅游市场。在巩固传统市场基础上,激活新兴市场和新兴领域发展潜力,开拓休闲、度假、养生、商务、会务等中高端市场,延长游客停留时间,提升其旅游消费水平。开发国内旅游市场。借力新媒体、娱乐等营销方式,包装自驾、休闲、养生、文娱、民宿等业态,巩固、更新和提升传统市场份额。深入谋划高铁旅游营销方案,着力挖掘安徽、福建、山东等高铁沿线旅游市场潜力。开拓入境游市场。借势浙台旅游合作大会和港澳长三角旅游合作交流会等,主动对接入境旅行社,全力开拓港澳台、韩日和东南亚等国际客源市场;持续加强“东南佛国,弥勒圣地”营销力度,承办中韩日佛教友好交流大会、中韩日登山大会等活动,主攻日韩、东南亚等境外市场。

  四、工作步骤

  (一)创建申报阶段(2016年9月)

  1.成立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2.制定《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创建工作任务并明确相关责任单位。

  (二)创建落实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5月)

  1.召开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项创建任务。

  2.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目的和意义,营造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3.各责任单位对照实施方案落实各项任务,开展自查自检和查漏补缺,并及时向区创建办提交相关台账材料。

  4.区创建办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三)自查整改阶段(2017年6月至20178月)

  1.区创建办对各项创建任务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责令相关单位落实整改。

  2.区创建办对照标准开展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初检申请。

  3.针对上级主管部门检查组提出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四)迎检验收阶段(2017年8月至201710月)

  1.经省旅游局初检合格后,向国家旅游局提交正式验收申请。

  2.及时做好迎检方案,落实迎检任务。

  3.配合国家旅游局检查组开展验收工作,确保验收顺利通过。

  (五)总结提升阶段(验收后)

  1.针对国家旅游局检查组提出的验收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措施并积极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2.召开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总结大会,部署下一步全域旅游发展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构建推动全域旅游建设的工作机制。建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长任常务副组长的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领导小组每年应组织不少于4次的专题会议,研究全域旅游发展重大事项,从全局谋划和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推动旅游与国土资源、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农林、商务、文化体育、安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联动协调。组建成立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整合旅游产业规划、综合监管、政策协调、旅游经济运行监测等职能。要强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确定时间表、进度表,将责任分工到人,有效推动创建工作落实。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协作沟通,形成合力。

    (二)构建推动全域旅游建设的执法体系。建立完善旅游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旅游行政执法联动机制。组建成立旅游警察大队,在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挂牌成立旅游警察大队,由辖区派出所及景区警务室落实日常执法活动,提升旅游治安环境;设立旅游综合执法办公室,开展常态化、一体化旅游综合执法活动;设立旅游巡回法庭,快速调解、审结涉旅纠纷,指导宣传涉旅法律法规;设立旅游市场监管分局,在景区挂牌设立消费(旅游)维权服务站,开展消费(旅游)维权为主的日常监管工作。

    (三)构建推动全域旅游建设的政策体系。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大力拓展全域旅游发展空间。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金保障,重点支持规划编制、宣传推广、业态引导、人才培养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立旅游发展引导基金,充分发挥基金杠杆效应和投融资平台作用,撬动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旅游领域。强化土地保障,要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保障好重大旅游项目用地需求,鼓励采用“点状用地”创新性用地理念,实现土地集约与节约利用。对重点镇(街道)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应予以适当倾斜。强化人才保障,大力引进旅游领域高层次人才和高端创业创新团队,积极与院校、企业等合作培养、培训旅游管理人才和一线从业人员,提高旅游行业队伍整体素养,助推旅游业加快发展。

  (四)构建推动全域旅游建设的考核体系。完善全域旅游管理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和机关作风建设考核体系,促进工作考核、目标考核与管理考核有机融合。严格落实网格责任绩效考核,对全域旅游创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嘉奖;对创建工作中发现的监管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应按规定启动问责程序,做到发现一起、查实一起、追责一起。

  附件:1.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2016—2017年)


附件1

宁波市奉化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高浩孟

    常务副组长:张文斌

    副组长:周世君

  陈红伟

  何剑波

  邵方毅

  王海国

  何黎斌

  方国波

  陈彩凤

  鲁霞光

  韩圣光

  胡

    成员:竺剑虹区委办公室

    江雪明区政府办公室

    唐武军区委组织部

    范申松区委宣传部

    董志品区编委办

    邬志坚区农办

    蒋伟平区督查考核室

    许亚代区人民法院

    董志松区发改局

    蒋加明区经信局

    周永龙区教育局

  竺丰区民宗局

    毛鹏飞区公安分局

    鲍飞海区财政局

    曹岳勇区人力社保局

    王剑波区国土资源分局

    张祖海区环保局

    卓奇荣区建设局(规划局)

    康建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刘德英区交通运输局

    杨伟军区水利局

    朱海高区农林局

    卓海峰区商务局

    柳一兵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余磊区卫生计生局

    汪建芳区安监局

    李海涌区统计局

    傅岳炳区市场监管局

    夏勇阳光海湾开发建设指挥部

    张义波区行政执法中心

    张乐意区旅游委

    谢功益区投资促进局

    徐海刚区广电中心

    何彪区大型活动办公室

  李雷杰溪口旅游集团

    王树洲奉化日报社

    鲍岳建区气象局

    邬永本区金融办

  徐军溪口镇政府

    刘海华莼湖镇政府

    周开波尚田镇政府

    戴志峰大堰镇政府

    毛洁红裘村镇政府

    谢宏辉松岙镇政府

    顾垒松锦屏街道办事处

    江建业岳林街道办事处

    杜志维江口街道办事处

    卓恺浩西坞街道办事处

    余林海萧王庙街道办事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旅游委,由张乐意兼任办公室主任。

  上述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人如发生职务变化或所在部门、岗位变动,变动后的人员将自动调整更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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