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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奉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月18

奉化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

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创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开展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实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工作为契机,始终坚持安全发展不动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深化改革创新,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着力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查短板、除盲区,切实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全市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安全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市各地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在责任落实、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治安、基层基础和应急管理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更加协调完善。到2018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安全生产治理体系,重特大事故防范和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总体状况稳定可控。

  三、主要任务

  (一)构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强化落实党政安全生产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建立完善履职报告、责任考核、警示约谈、“一票否决”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建立完善监管部门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落实各行业监管部门在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职责,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建立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市、镇(街道)“叠加式”重点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依法强化落实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监管职责。

  2.完善安委会“1+X”组织体系。建立完善市、镇(街道)两级安委会“1+X”组织结构和责任机制,进一步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扩大责任外延,健全安委会(安委办)、专业安委会(专业安委办)的工作职责、制度,强化落实专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市级层面,设立道路交通、房屋建筑(城镇燃气)、教卫文体、民政民宗、海洋渔业、水上项目、工矿商贸等7个专业安委会。按照实体化运作模式,充实加强安委办、专委办专职力量,切实加强各级安委会、专业安委会对本地区、本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服务。

  3.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五个到位”的要求,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文化等手段,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管理。探索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二)构建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

  4.严格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标准规范。制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机制的工作制度,出台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分级管控制度,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导则。各行业部门结合本行业实际,严格落实行业性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和分级管控办法。

  5.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建立区域动态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开展区域性安全风险评估,全面动态排查、辨识公共区域内的安全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明确落实管控层级、责任单位、责任人和管控措施,健全风险公告、重大风险预警机制。督促指导企业对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人员行为方面的安全风险进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辨识,对风险进行评估,划分等级,落实企业内部管控层级、责任和措施。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分级管控机制,实施危化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和事故预警。建立城市安全风险分布图和企业安全风险数据库,实施安全风险信息化动态管理。

  6.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治机制,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整改、消除各环节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电力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建立完善政府部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机制,完善隐患分级标准,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和媒体实名曝光制度;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的作用,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专业化水平。

  7.实施隐患排查闭环管理。依托宁波市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完善信息报送、隐患抄告、治理反馈、绩效分析等功能,建立涵盖执法检查、网格巡查、中介排查、举报核查、企业自查等各类隐患的数据库,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动态跟踪记录,严格落实闭环管理。鼓励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建设,并与政府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相衔接。

  (三)构建完善依法治安制度机制体系

  8.完善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公路超限运输、集装箱道路运输、居住房屋租赁、旅游景区、燃气设施保护等重点领域制度和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实名曝光制度、举报奖励制度;针对安全生产问题较为突出的边缘地带和管理盲区,出台或者完善水上休闲观光(包括漂流、水上乐园、海上休闲观光)、农家乐等相关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监管执法、绩效考核、信用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探索制定一批安全生产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制度。

  9.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推进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委托执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曝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始终保持对打非治违与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上限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从严追责。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和“一科两案”执法制度,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探索电力设施安全保护执法机制。

  10.健全安全生产诚信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失信记录、“黑名单”、诚信信息公布等制度,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实现各镇(街道)及部门涉及安全生产的信用信息共享和结果应用。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建立完善发改、安监、市场监管、金融、财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人力社保、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约束。

  11.加强司法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机制,完善事故查处与责任追究协调联动机制。建立部门间安全生产案情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等涉嫌犯罪案件移送规定。对逾期不履行安全生产行政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构建完善安全生产基础保障体系

  12.强化源头治理。编制实施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规划。严格高风险建设项目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强化对危化管廊周边建设用地开发的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工作。加快城市化工园区规划建设步伐,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化工企业实施关停转迁,新建项目一律进区入园。严格实施工艺、技术、设备、规模、人员等安全标准,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落后产能,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13.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联”制度,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创建等工作,切实加强安监队伍自身建设。结合新一轮镇(街道)行政体制改革,加强基层安监队伍建设,开展镇(街道)安监所规范化星级创建工作。推进安全生产网格与社会基层治理网格融合,完善网格巡查、发现、报告机制,有效发挥基层网格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标准化创建工作全过程管理,建立完善达标企业的监督、信用、警示和退出机制,扎实推进达标企业巩固提质;制定完善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技术规范、标准和激励约束政策,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实现高危行业、规模企业、中小企业(年销售额500至2000万元)全面达标。

  14.强化科技支撑。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备设施的使用。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减员增效。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应用,探索利用“大数据”开展城市安全风险分析,充分利用“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的应用。

  15.推进社会共治。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管理办法,全面推广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培育发展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通过市场配置、行业片组、区域协作、政府采购、政策补贴、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服务,有效发挥专业机构、专家力量在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建立完善市、镇(街道)、企业三级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平台,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探索企业“订单式”培训、网络远程教育等机制,提高安全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扎实开展“七五”普法活动,大力推广安全生产志愿者服务制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

  (五)构建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16.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加强以公安消防为主、各部门协同、社会力量补充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各镇(街道)专职消防队建设,充实壮大危险化学品、水上搜救、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应急救援队伍力量。探索实施政府购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服务机制,鼓励工业园区、重点企业采取市场化方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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