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天使梦想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十五届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天使梦想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服务超越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委发〔2018〕28号)、《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东政发〔2016〕37号)精神,为鼓励和支持各类人才来东阳创业发展,推进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特设立东阳市天使梦想基金,基金总规模为1亿元。现将基金管理办法制定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天使梦想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控风险”的原则,对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创业创新项目进行投资。
二、职责分工
东阳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基金管委会)负责天使梦想基金重大事项的决策与协调。市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处理天使梦想基金的日常工作。
市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创业项目评审工作,遴选项目评审的金融、投资专家。市委人才办、各产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优秀项目的征集工作,推送优秀人才创业项目,推送技术方面的专家,派员列席平台项目评审。
东阳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控公司)负责引进、收集和汇总各类人才创业项目,参与创业项目评审,代表天使梦想基金与创业团队签署资助协议,并办理行权、退出等相关事宜,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做好资助项目的后续跟踪和持续培育,以及对已退出项目继续提供后续服务等。
三、扶持对象
天使梦想基金的扶持对象为有创业思路和创业精神的各类人才创业团队在东阳市注册设立,成立期限一般在5年以内的创业项目。其中,各类人才作为创始人在创业团队中的股权占比不低于15%。
人才分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一类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经市基金管委会认定的国家、省级领军型人才等;
(二)二类人才:中国、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教授;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世界500强金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金融专家;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主要经营管理人才等;
(三)三类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其他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人才;在上市公司、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企业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等;
(四)四类人才:全日制本科在校大学生;毕业不超过10年的全日制本科大学生;硕士研究生等。
四、运作模式
天使梦想基金采取“资助+期权+激励”的运作模式,根据项目培育阶段不同分步实施,从而构建“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的创业全程孵化链条。
天使梦想基金采取“资助”方式对人才创业项目进行投资,在该项目首次引进社会股权融资时,天使梦想基金按该轮估值行权,行权后基金参股比例最高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的5%。高于5%部分资金留待项目下一轮融资时行权。
基金行权完毕,行权项目经一段时间培育后,在项目团队引进新一轮股权融资时,天使梦想基金根据新一轮股权融资的估值情况,通过股东回购、协议转让等方式退出所持股权。股权溢价税后收益的30%部分一次性奖励给创业团队,其余70%部分和股本金转入天使梦想基金循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