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关于全面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形象的决策部署,积极做好我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浙江制造”品牌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浙江制造”县域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质强省发〔2014〕4 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扶持“浙江制造”品牌发展的实施意见》(金政办发〔2016〕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转变”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联动实施质量、标准、品牌战略,着力构建“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机制,以占据国内市场话语权、比肩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打造一批品质卓越、技术自主、管理先进以及美誉度高、带动力大、竞争力强的“浙江制造”品牌,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二、总体目标
到2019年,将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智能制造水平高、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的“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形成一批品质精良、性能优越、美誉度高、竞争力强,能够满足中高档消费要求的“浙江制造”品牌产品。
通过加快产业与城市的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全国乃至世界级影响力的磁性电子材料产业基地、机械装备产业基地、木雕红木家具产业基地、医药化工产业基地、针织服装产业基地五大产业集聚平台。
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企业年营业收入有所增长,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大幅提升,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领先地位。
通过“浙江制造”认证的产品100%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或关键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10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100%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
三、试点时间及实施步骤
试点时间:2018年1月—2019年12月
(一)宣传发动(2018年9月底前)。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试点产业和企业的调查摸底工作,制定东阳市“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发展计划,确定试点产业和培育企业名单。开展相关培训,组织企业参加“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训练营活动。
(二)试点培育(2018年12月底前)。依据前期摸底调查汇总的培育企业表,结合各培育企业的标准实施水平和标准工作能力,选取一到三家重点企业进行精准对接,重点培育。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浙江制造”产品认证或产品标准研制。通过试点培育,摸索和积累“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经验。
(三)有序推进(2019年以后)。把“浙江制造”品牌建设列入相关部门单位日常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有能力企业的走访,完善“浙江制造”品牌培育企业库,建立长效机制。通过“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和辅导,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质量不断提升,抢占本行业标准制高点。
四、工作举措
(一)确定“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产业。按照“企业主体、质量核心、合力打造、试点带动”的原则,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形势和区域产业特色,在磁性与微电机产业中率先开展“浙江制造”试点工作,同步在医药、木雕红木家具等产业中实施。
(二)筛选“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企业。按照“浙江制造”在品质卓越、自主创新、产业协同和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制造能力和企业文化,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将磁性与微电机行业确定3家作为首批试点企业,积极创造标杆示范;木雕红木家具、医药行业中确定2家纳入试点企业;同时,确定5家“隐形冠军”纳入试点企业培育梯队。
(三)梳理“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产品梯队。按照产品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培育目标,行业协会会同试点企业根据行业的具体情况,从产品的创新型、先进性、带动性、示范性等方面着手,在筛选确定的培育试点企业队伍中,理出一批“拳头”产品,一批优势产品,一批成长型产品,形成产品培育梯队。全面收集各类产品质量、品牌、技术、需求等方面的信息,明确产品提升方向,制定产品培育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