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东阳市 > 正文

GDYD01-2018-0013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2021-06-06 东阳市 收藏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产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和省转升办等12部门《关于全面深化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的意见》(浙转升办〔2017〕1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方法

  (一)评价范围

  全市范围内实际用地面积3亩(含)以上的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污水处理及自来水公司等公益性企业除外)。

  (二)评价指标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亩均增加值、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排放增加值、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

  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指标:亩均税收、单位用电税收。

  (三)计算方法

  1.指标权重设置(100分值)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40%、亩均增加值占20%、单位能耗增加值占10%、单位排放增加值占10%、全员劳动生产率占10%、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占10%。

  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占70%、单位电耗税收占30%。

  2.基准值设定

  亩均税收15万元、亩均增加值100万元、单位能耗增加值5万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500万元/吨、R&D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全员劳动生产率20万元/人、单位电耗税收2.5万元/万千瓦时。

  3.得分计算

  根据工业企业各指标综合计算得分排序,分为A、B、C、D四档。其中,规上企业按磁性电子、针织服装、医药化工、装备制造、木雕·红木家具、其它等六大行业进行排序;规下企业不分行业。

  企业得分为每项指标数据得分之和。单项指标得分=该指标上年度数据÷该指标基准值×权重×修正系数(规下企业无修正系数)。单项指标最高分不超过该项权重分值的1.5倍,最低为0分,企业某项指标为负值或空缺的,该项得分为0分,其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零的企业,得基本分。

  规上企业修正系数标准如下:

  (1)亩均税收指标

  企业评价年度应税销售收入10亿元(含)以上或税费5000万元(含)以上的,修正系数为1.5;

  应税销售收入5亿元(含)—10亿元或税费3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修正系数为1.3;

  应税销售收入3亿元(含)—5亿元或税费2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修正系数为1.2;

  应税销售收入1亿元(含)—3亿元或税费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修正系数为1.1。

  (2)亩均增加值指标

  企业评价年度增加值5亿元(含)以上的,修正系数为1.5;

  增加值1亿元(含)以上—5亿元的,修正系数为1.3;

  增加值5000万元(含)—1亿元的,修正系数为1.2;

  增加值2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修正系数为1.1。

  (3)科研经费(R&D)指标

  企业上年度科研经费(R&D)支出2000万元(含)以上的,修正系数为1.5;

  科研经费(R&D)支出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修正系数为1.3;

  科研经费(R&D)支出500万元(含)—1000万元的,修正系数为1.2。

  (四)分类排序

  A类(重点扶持类)企业:评价年度税费200万元(含)以上规上企业,根据下列条件按顺序进行选取,总数不超过80家(不同行业按综合评价得分从高到底顺序选取)。

  (1)评价年度应税销售收入1亿元(含)以上且行业内排名前70%的;

  (2)评价年度应税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1亿元且行业内排名前40%的企业。

  B类(鼓励提升类)企业:评价年度全市亩均税收水平(含)以上的企业,并根据下列条件进行选取。

  (1)综合评价得分在行业内排名前95%(含)中除A类以外的规上企业;

  (2)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前70%(含)的规下企业。

  C类(监管整治类):根据下列条件进行选取。

  (1)综合评价结果A、B类以外的规上企业;

  (2)综合评价得分末30%-末10%(含)的规下企业。

  D类(落后淘汰类)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末10%的规下企业。

  实行一票否决。发生较大安全生产、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未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环保、消防、安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列入A类和B类。对评价结果为最后一档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府有关财政性奖励等政策。

  经认定的市级小微企业创业园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不低于B类。

  当年新升规企业不列为D类企业。用地2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不得列入B类,用地40亩以上的规下企业直接评为D类企业。

  (五)评价管理

  根据企业每年综合评价结果,对A、B、C、D四类企业的分类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在每年6月底前按照企业上一年度数据进行评价,并按评价得分调整分类。

  二、结果应用

  (一)A类企业

  1.优先进行项目核准备案和保障用地需求,鼓励支持报省重大产业项目等,鼓励其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收购兼并,资产重组。

  2.A类企业用气价格优惠 0.2元/立方米,用水价格优惠0.2元/立方米。A类企业中出租部分不得享受用气、用水价格优惠。

  3.A类企业优先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试点,优先安排新增用能指标,实施有序用电管理时予以优先保障。

  4.加大A类企业的金融扶持力度,在信用评级、贷款授信和利率优惠中给予优先支持,在出口信用保险政策享受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5.A类企业各类人才落户、住房、子女就学等问题,按市招才引智政策优先安排落实。

  (二)B类企业

  1.鼓励企业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的前提下进行土地“二次开发”,但不得擅自用于房地产开发。充分利用现有土地、厂房、设施资源实施“零增地技改”,对内涵提升类技术改造项目予以优先立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金华市 > 东阳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yangshi/20210606/26530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