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工业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是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也是吸纳群众就业、创造社会财富、提升生活水平的重要渠道。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打好精准有效政策组合拳,支持优质制造企业改造提升,加快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助推我市“两市三地两园”建设,经市十五届政府第八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2.0版
1.加快产业数字化进程。
(1)经认定总投资50万元以上(其中信息化投入25万元以上)的两化融合项目,按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费、硬件设备实际投入的30%、15%、8%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列入金华市级重点项目的,对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投入补助,在东阳市级基础上再提高5%。
(2)经认定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数字化车间(物联网工厂)、未来工厂项目,分别按软件、硬件、信息技术服务费、设备实际投入的30%、20%、15%、12%予以补助,数字化车间单个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未来工厂单个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经认定总投资50万元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参照数字化车间标准进行补助,同时按平台每接入100台工业设备(产品)补助3万元(企业级平台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行业级平台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平台最高不超过30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应用,经认定实际投资50万元以上的企业5G网络建设项目,按服务费(含5G流量费)、硬件投入的30%、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4)企业购买云服务,分别按基础设施、管理、业务系统单项首次实际发生上云费用(一个年度)的30%、50%、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云平台参照工业互联网平台进行奖补。
2.壮大数字产业生态
(1)做大做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重点支持集成电路、网络通信、智能终端、新型显示、芯片等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发展,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的,以其上一年度地方综合贡献额为基数,三年内按新增部分予以全额奖励,第四、第五年按50%予以奖励。首次列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省电子信息制造业30强、出口20强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10万元。
(2)鼓励发展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新增省经信厅核定的软件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对新取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相关资质认证的企业,奖励10万元,同类资质每晋升一级加奖10万元,单家企业累计不超过60万元。
3.强化龙头示范引领。列入全省数字经济系统产业大脑、新智造等工作试点的,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国家级、省级工业互联网示范试点项目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国家级、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项目)分别奖励20万元、12万元。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项目每个奖励20万元。列入省级数字化示范和试点园区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同一企业、同类奖项补差计奖。
二、持续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4.以技术改造带动智能化转型。对当年申报时间内设备投资200万元(木雕红木、针织服装、皮具箱包、食品加工等行业100万元)(含)以上并及时纳入统计口径的制造业投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9%给予奖励,列入省、市(含东阳市)级重点项目(含机器换人、产品升级、工业强基)且设备投资500万元(含)以上的按15%、10%给予奖励,纳入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项目,在以上基础上再加一个百分点给予奖励;对设备投入在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的重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7%、20%给予奖励,对企业购买工业机器人,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机器人购置额的4%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当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可分年度申请奖励,但最长不超过3年),未及时报入统计系统的投资发票(即当月开具的发票需报入下月的统计数据中),每迟报一个月该发票涉及的投资额奖励下降10%(横店集团工业投资奖励政策参照执行),上述奖励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部分可在下一年度兑现,以此类推,可连续兑现3年。
5.强化智造组织保障与智力支撑。组建制造强市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其工作经费,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我市智能制造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6.打造智造标杆引领行业扩面。每年在亩均效益评价A类、B类和综合贡献额超千万元企业中,分行业筛选一批智能化改造试点项目(全市总数不超过5个),由市智造专家小组负责,开展“一对一”入企服务,项目设备、硬件、软件投入分别按投资额的16%、20%、40%标准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不超过1000万元;项目建成通过验收成为示范项目后,A类企业和综合贡献额超千万企业实施方案编制费用按80%补助,B类企业按50%补助,单个方案补助不超过20万元。
7.招引专业服务公司夯实智造基础。对在我市注册设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智造工程服务企业,其年度工程和信息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按其较上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予以50%奖励。首次年度收入达到5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再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国内知名工程服务企业(由市政府依据专家意见认定)来我市设立服务机构的,企业地方综合贡献额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两年奖励50%。首次列入省级信息工程(智能制造)服务公司且营业收入达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奖励20万元。
8.培植本地服务公司强化智造保障。对市内工程服务公司为工业企业研发制造智能生产改造一体化设备的,对研发公司按设备金额的2%给予奖励。工程服务公司在我市各银行机构首次贷款,按其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补贴,为期3年;对涉及智造设备生产的工程服务企业,其厂房需求可在政府所属的闲置厂房中免费提供一定的面积(按每满500万元产值折算500平方米计算),或对其租赁的厂房按上述折算比例面积(参照市场均价)进行全额补助,为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