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持续推进我市“五个关键时期”的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20〕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十五届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本意见。
一、增强制造业企业活力
1.支持企业做强做精。对认定为国家级“单项冠军”产品或示范企业,分别给予4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为省雄鹰计划培育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认定为省级“隐形冠军”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遴选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在2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作为“鲲鹏企业”培育试点,优先推荐申报各类评选,新上优质项目(实际投资额2亿元以上),享受招商引资相关政策。
2.支持企业培育引进人才。对在亩产效益综合评价A类、B类工业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评价年度企业支付工资薪金的10%、8%给予奖励,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推广工业企业线上课程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给全市规上企业开通线上培训账号,对年终学习率排在前五的企业授予学习型企业称号。
3.激励企业创先争优。设立“工业强市”年度贡献奖,对当年度综合贡献额前三和综合贡献额达到2500万元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依次取十名,奖励40万元;
设立“工业强市”亩均英雄奖,对全市工业纳税200强中综合贡献额增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以上的企业,按照亩产综合贡献额从高到低取足十名,奖励15万元;
设立“工业强市”年度晋星奖,对当年销售收入总额首次达1亿、5亿、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20万、30万元;
设立“工业强市”行业新锐奖,按当年企业综合贡献额首次达1000万、2000万、5000万、1亿元的,分别给予20万、30万、40万、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以上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按纳税大户口径评比。
二、推动制造业智能化转型
4.强化智造专家指导。组建制造强市专家咨询委员会,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其工作经费,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根据我市智能制造发展需要进行动态调整。
5.推进智造项目建设。每年在亩均效益评价A类、B类和综合贡献额超千万企业中分行业筛选一批智能化改造试点项目(不超过5个),智造专家小组开展“一对一”入企服务,项目设备投资按省重点技改项目、软性及硬件投入按数字化车间项目标准进行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2000万元;项目建成通过验收成为示范项目后,A类企业和综合贡献额超千万企业实施方案编制费用按80%补助,B类企业按50%补助,单个方案最高补助20万元。
6.推进智能化技术改造。对设备投资200万元(含)以上的技改项目(木雕红木、针织服装、皮具箱包、食品加工等行业100万元以上),按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励,列入省、市(含东阳市)级重点项目(含机器换人、产品升级、工业强基)按设备投资额的16%、11%给予奖励;对设备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的重点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7%、20%给予奖励;对企业购买工业机器人,在上述基础上再按机器人购置额的4%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当年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项目可分年度申请奖励,但最长不超过3年)。上述奖励超过企业当年地方综合贡献部分可在下一年度兑现,以此类推,可连续兑现3年。
7.做强做优智造服务。对在我市注册设立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智造工程服务企业,其年度工程和信息服务收入达到500万元的,按其较上年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予以50%奖励。年度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再给予2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国内知名工程服务企业(由市政府依据专家意见认定)来我市设立服务机构的,企业地方综合贡献前三年全额奖励后两年奖励50%。
8.强化智造保障。对市内工程服务企业为工业企业研发制造智能生产改造一体化设备,对研发企业按设备金额的2%给予奖励。工程服务企业在我市各银行机构首次贷款,按其基准利率给予全额补贴,为期3年;对涉及智造设备生产的工程服务企业,其厂房需求可在政府所属的闲置厂房中免费提供一定的面积(按每满500万元产值折算500平方米计算),或对其租赁的厂房按上述折算比例面积(参照市场均价)进行全额补助,为期3年。对具有推广价值的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市政府将以专场现场会等形式帮助工程服务公司进行业务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