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执行力是政府工作的生命力。提高政府执行力事关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利益,事关政府形象。为切实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意义
(一)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本质要求。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运行效率如何,直接关系到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关系到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只有持之以恒地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不断提高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要破解当前发展难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大力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在把握发展的规律性、提高发展的主动性、增强发展的创造性上取得突破,努力探索和走出一条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切合我市实际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三)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是实现奋力追赶再创区域优势的迫切需要。面对外部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等不确定因素和实现奋力追赶争先进位压力加大的双重考验,需要我们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务环境,更好地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和服务基层、服务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一件一件抓具体,一件一件抓落实,化挑战为机遇,变压力为动力,把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把近年蓄积的潜能转变为后发优势,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追赶式发展。
二、明确政府执行力建设的工作重点
(一)提高行政决策能力。科学决策是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重要保证。要规范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力求以较小的决策成本、较高的决策效率,实现更好的决策效益。要通过提高行政决策能力,提高决策科学性,解决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问题;提高决策民主性,解决行政决策透明度不高的问题;提高依法决策的规范性,防止盲目决策和依靠少数人决策的现象。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依法行政是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前提。要增强法制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要加强行政规范管理,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实施公共服务和管理社会事务。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健全岗位责任制,积极推行职位职责公示制度,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和规程,形成内设机构之间、岗位之间的无缝隙责任链条,使每项工作职责、每个工作环节的责任都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通过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解决政府部门执行过程中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权力寻租"问题,通过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办事流程,解决不依法行政、不依规办事、行政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提高统筹协调能力。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明确各自职责,制订周密的实施计划,组织分解任务,协调处理各方关系,切实解决政府部门中多头管理、责任不清、各自为政的问题,齐心协力抓好工作落实。强化全局意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强化执行意识和执行能力,树立效能观念,加大落实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应急和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应对的合力,全面提高应对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加强对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劝访和息访工作。实行初访首问责任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把好第一道关口,及时转交、督促责任单位把事项解决在首访环节,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落实监控化解责任,依法解决越级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问题,严格依法处置重点人员,确保稳定不失控。
(五)提高公务员的素质和能力。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加强市场经济、科学技术、法律法规、公共管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成为本岗位、本行业的行家里手。提高执政为民的素质和能力。通过深入基层,在实践中学习提高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能力。提高工作创新的素质和能力。以改革姿态、用创新精神,来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解决新问题。提高整体协作的素质和能力。树立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提高政府执行力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形成不断提高政府执行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一)建立领导督办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提高政府执行力,关键在领导。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意识,支持部门和单位独立负责地、创造性地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对政府确定的重大事情、主要任务和完成的目标,"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市政府领导抓工作督查,主要抓"一把手"。真正形成从领导做起,从政府职能部门做起,带头执行落实,带头提速提效。形成一级督办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行落实机制。
(二)落实协调会商机制,增强执行合力。严格落实主办责任制,明确主协办单位的责任,强化部门沟通会商,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共同落实办理的事项,由市政府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主动负起责任,代表市政府履行职能,协调解决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始有终地完成好市政府交办的事项;协办单位要顾全大局,听从指挥和调度,全力协助主办单位完成交办事项。市政府办公室要对部门之间主动协调配合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和推广,对推诿扯皮、各行其是,随意上交矛盾,甚至互为掣肘、相互拆台的现象进行通报批评。
(三)强化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办机制,通报正反典型。市政府办公室作为市政府的参谋部,对市政府下达的指令,要督促各镇乡(街道)、各部门立即执行、坚决执行,对各镇乡(街道)、各部门政务值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等情况要定期检查和考评,及时进行通报。对市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和领导批示交办事项,实行限时督办,督促各部门和单位及时办理,按时反馈,超过时限的必须说明原因,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要改进督查工作办法,把经常性的督办与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和到群众中明查暗访结合起来,着眼于掌握落实的真实情况,突出抓好正反方面典型,公开通报,以达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严明政纪、改进工作的目的。
(四)建立社会评价机制,接受公开监督。政府执行力建设是一项"阳光工程"。各镇乡(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将执行力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配套措施以及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布,把执行力建设过程的监督权和成效的评判权,交给服务对象、交给群众、交给社会。要自觉接受人大的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要加强舆论监督,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参与、支持和监督政府提高执行力的浓厚氛围。监察部门在适当时候结合政府绩效管理,开展第三方评议,对各部门和单位的执行力情况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本意见的精神,积极探索加强政府执行力建设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推动政府执行力建设深入开展。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