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6日
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
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浙政发〔2011〕49号)、《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浙发改规划〔2013〕385号)和《东阳市"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1〕192号)等法律和文件精神及国家、省、市统一工作部署,为组织开展好《东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意义
中长期规划评估是保障规划有效实施的必要环节和重要手段。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价"十二五"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发展环境变化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于及时总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经验,确保顺利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经济强市、文化兴市、生态立市"战略,进一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确保市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实现四个翻番,超越全省平均"目标的顺利实现,为建设"强市名城"的现代化东阳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评估的时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时点。2011年至2013年6月底完成的实绩,预测2013年底的完成情况,以及到2015年底的预计完成情况。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范围。主要是通过人代会批准的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发布实施的重点专项规划,其他一般专项规划的评估,由市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重点:
(一)对《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1.综合实力指标:地区生产总值(GDP)、人均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出口总额等。
2.结构优化指标:居民消费率、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城市化水平、研发经费占GDP比重、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等。
3.民生改善指标:五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人均期望寿命、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
4.资源环境指标:林木蓄积量、耕地保有量、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包括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和氮氧化物)等。
(二)对《纲要》确定的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1.切实扩大内需政策,促进投资消费较快增长。着重评估促进投资增长、扩大消费需求、加快市场建设和培育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2.构筑现代产业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着重评估现代工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三大特色产业(建筑业、影视和工艺美术)发展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3.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打造浙中城市群副中心。着重评估空间开发格局优化、新型中等城市建设、浙中美丽乡村创建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4.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区域发展支撑。着重评估综合交通网、能源动力网、水利基础设施网、智能信息网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5.强化资源环境管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重评估环境污染防治、资源要素集约利用、低碳经济发展、生态安全保障体系构建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6.建设创新型城市,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着重评估科技创新能力提升、教育事业发展、人力资源建设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7.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推进文化大市建设。着重评估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建设重点工程、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8.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积极构建和谐社会。着重评估城乡充分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全民健康水平、人口计生、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的进展情况。
(三)对规划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估
为完成目标任务,政府出台的主要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行分析评估。包括政策是否已出台,效果如何,存在的问题等。根据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和发展环境变化,确定规划是否有需要调整和修订的内容,并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评估的进度安排
"十二五"规划《纲要》评估工作安排:
5月-6月初,做好部门工作任务的分解和落实,下发有关文件,完成中期评估工作的启动。
6月上旬-6月底,6月上旬-中旬,各参与单位积极开展调研,起草专项规划评估报告;6月底,各部门、重点乡镇完成自评估,并报相关材料至市发改局;需人大审议的四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要在6月底完成中期评估报告的专家论证。
7月上旬-下旬,评估牵头部门初步完成评估报告,召开专家论证会,进一步修改完善,7月底通过市政府审查。
8月下旬,中期评估报告报送阶段,由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子规划评估
为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对35个部门和4个中心镇的各子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重点评估内容见《东阳市"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相关部门及中心镇的职责分工》。其余部门和镇乡(街道)要根据评估需要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
市有关部门和中心镇要切实重视"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力量开展各自系统子规划的评估工作,同时要及时与规划牵头部门加强衔接。市财政部门要为"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附件:《东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有关部门及中心镇的职责分工》
附件
东阳市"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
相关部门及中心镇的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