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4〕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信息网络经济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1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谋划,科学编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成立,金华市也于今年1月8日成立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并在各县(市)设立营业部(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具体负责各县(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今后,各镇乡(街道)要将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发展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市规划局要根据铁塔公司编制的《铁塔基础目标网》和《年度基站布点方案》,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依据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对基站铁塔及其附属设施做出具体安排。我市在新建城区、工业区、公路、城市道路、城市综合体等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查论证时,要把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作为重要审查内容,预留设施建设用地,对未纳入相关建设内容的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不得审批通过。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合力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4G商用是国家加快发展通信服务业的重要战略部署。去年以来,我市4G网络建设进展总体顺利,但与实现4G网络全覆盖的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市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要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增强支持4G网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协调解决铁塔公司在基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选址难、建设难等问题和困难。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协力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及时成立。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市发改局要将2015年基站、铁塔建设列入市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简化基站、铁塔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前期建设的服务协调工作。市国土局要明确基站、铁塔建设用地的征地标准,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对选址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基站、铁塔,要尽快补办用地手续,对暂不符合规划的,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再一并统筹解决。市建设局、规划局要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站址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市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要及时审批控制区内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申请。市环保局要依法做好基站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行打包审批和验收。国网东阳供电公司在基站用电方面要最大化支持直接供电方式,将现有基站直供电改造纳入日常管理,开通绿色通道、缩短用电审批时间,对尚未确权的基站可依据铁塔公司与土地、房屋产权单位、户主租赁协议审核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市农办要加大农村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为基站选址、管道等通信设施预留规划。
三、整合资源,优质高效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展馆和各类新建市场等要带头开放楼宇平台、弱电井、管道及相关资源,为社会企业和小区居民起示范作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路牌杆、公园绿地、垃圾站等市政设施要同步开放;市交通局、建设局要开放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相关资源,为铁塔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供便利并减免相关费用。铁塔公司要制定现状基站适应性改造计划,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基站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有机融合,特别是城区基站和风景名胜区基站进行美化和隐蔽,采用和周边建设环境相协调的建设方案;在居住区选址的,优先考虑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应用小微基站技术,确保基站、铁塔设置与居民居住环境和谐友好。
四、引导宣传,营造有利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我国目前规定的辐射标准是低于12伏/米,据有关部门测定,移动通信基站的辐射仅在0.2-0.3伏/米范围之内,大大低于国家标准,也大大低于家用微波炉(12伏/米)和笔记本电脑(2伏/米)的最大辐射。为此,宣传、环保、通信等单位以及各镇乡街道要密切配合,抓好舆论宣传工作,消除百姓对辐射认识的误区,引导和发动社会各界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有利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保护,切实维护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
各镇乡(街道)要将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市公安局要加强对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妥善保护好三改一拆中涉及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对危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违章施工进行专项治理,对野蛮施工造成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附件:东阳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信息经济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4〕21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信息网络经济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11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金政办发〔2015〕4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筹谋划,科学编制移动通信基础设施规划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7月18日成立,金华市也于今年1月8日成立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并在各县(市)设立营业部(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具体负责各县(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今后,各镇乡(街道)要将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发展的统一规划和管理。市规划局要根据铁塔公司编制的《铁塔基础目标网》和《年度基站布点方案》,在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时,依据移动通信基站专项规划,对基站铁塔及其附属设施做出具体安排。我市在新建城区、工业区、公路、城市道路、城市综合体等重大建设项目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查论证时,要把基站、室内分布系统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作为重要审查内容,预留设施建设用地,对未纳入相关建设内容的立项建议书和可研报告不得审批通过。
二、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合力推进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4G商用是国家加快发展通信服务业的重要战略部署。去年以来,我市4G网络建设进展总体顺利,但与实现4G网络全覆盖的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此,市府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要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增强支持4G网络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协调解决铁塔公司在基站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选址难、建设难等问题和困难。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将进一步加强对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组织领导,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协力推进各项建设工作,及时成立。各有关部门要简化审批流程,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市发改局要将2015年基站、铁塔建设列入市重点项目建设规划,简化基站、铁塔建设立项审批手续,做好项目前期建设的服务协调工作。市国土局要明确基站、铁塔建设用地的征地标准,对符合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办理用地手续;对选址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存量基站、铁塔,要尽快补办用地手续,对暂不符合规划的,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再一并统筹解决。市建设局、规划局要及时办理基站铁塔站址规划建设许可手续。市交通局、水务局、林业局要及时审批控制区内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申请。市环保局要依法做好基站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实行打包审批和验收。国网东阳供电公司在基站用电方面要最大化支持直接供电方式,将现有基站直供电改造纳入日常管理,开通绿色通道、缩短用电审批时间,对尚未确权的基站可依据铁塔公司与土地、房屋产权单位、户主租赁协议审核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市农办要加大农村基站、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为基站选址、管道等通信设施预留规划。
三、整合资源,优质高效建设移动通信基础设施
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学校、医院、车站、旅游景点、展馆和各类新建市场等要带头开放楼宇平台、弱电井、管道及相关资源,为社会企业和小区居民起示范作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路牌杆、公园绿地、垃圾站等市政设施要同步开放;市交通局、建设局要开放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相关资源,为铁塔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提供便利并减免相关费用。铁塔公司要制定现状基站适应性改造计划,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升级。基站设计时要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的有机融合,特别是城区基站和风景名胜区基站进行美化和隐蔽,采用和周边建设环境相协调的建设方案;在居住区选址的,优先考虑设置在非居住建筑物上,应用小微基站技术,确保基站、铁塔设置与居民居住环境和谐友好。
四、引导宣传,营造有利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我国目前规定的辐射标准是低于12伏/米,据有关部门测定,移动通信基站的辐射仅在0.2-0.3伏/米范围之内,大大低于国家标准,也大大低于家用微波炉(12伏/米)和笔记本电脑(2伏/米)的最大辐射。为此,宣传、环保、通信等单位以及各镇乡街道要密切配合,抓好舆论宣传工作,消除百姓对辐射认识的误区,引导和发动社会各界支持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营造有利于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依法保护,切实维护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
各镇乡(街道)要将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当地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市公安局要加强对公用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保护,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各有关单位要妥善保护好三改一拆中涉及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对危及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安全的违法建筑、违章施工进行专项治理,对野蛮施工造成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损坏的,依法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确保我市移动通信网络安全畅通。
附件:东阳市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