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切实防范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止事故发生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应当充分考虑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本质安全性、管理有效性和操作可靠性等因素,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工作原则。各镇乡、街道要有效履行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投入。
(三)坚持"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工作方法。以基本、基础、基层为重点,以问题(隐患)为导向,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整治,抓好源头管控。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促进使用单位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二、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制度
(一)建立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1.各镇乡、街道要全面负责本辖区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整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资源,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将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纳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经费纳入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基金。
2.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要依法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依法组织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指导企业制定并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到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导职责,把特种设备安全作为本行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研究制定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督促行业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本行业、本领域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各镇乡、街道要在所辖安全监管所中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区域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对涉及民生的居民住宅电梯的隐患治理,既要保证安全使用,又要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
5.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内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员工教育培训,杜绝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和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行为。
(二)建立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
1.分类方法。按照《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东阳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将使用单位分为A、B、C三类。其中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旅游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单位一般应划为A类。
2.分级方法。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考核评分的结果,将使用单位分为1、2、3、4四级。
凡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为1级,80分(含)--90分为2级,60分(含)-80分为3级,60分以下为4级。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4级。发生1起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谎报、瞒报以及严重漏报特种设备事故的;对存在"三无两超(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抗拒执法的。
3.分类分级监管措施。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现场检查方式和频度、约谈、挂牌督办和定期报告安全状况等分类分级监管措施。现场检查以行业部门和镇乡、街道组织开展为主。不同风险等级的使用单位要向行业部门或镇乡、街道报告安全状况,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运行及检验检测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人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部署条块结合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主要内容、要求、进度安排及责任部门。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快推动部门监管信息共建共享,要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等科技手段,提高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抓好对镇乡、街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监管,并将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中的考核权重并严格严惩,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在全市范围内尽快形成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各方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并发挥监督作用的特种设备"三位一体"安全管理体制。
(三)加强宣传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进厂门、进校门、进镇乡、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活动,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工作人员、镇乡(街道)安监员、社区(村)协管员等基层和企业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水平,增强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事故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非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切实防范重特大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作方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止事故发生是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根本要求,应当充分考虑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本质安全性、管理有效性和操作可靠性等因素,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采取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监管"工作原则。各镇乡、街道要有效履行对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明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职责,完善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切实落实资金保障,加大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投入。
(三)坚持"问题导向、闭环管理"工作方法。以基本、基础、基层为重点,以问题(隐患)为导向,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检查、严格执法、严格整治,抓好源头管控。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及时协调解决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原则,促进使用单位主动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安全隐患闭环管理制度。
二、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制度
(一)建立完善监管责任体系
1.各镇乡、街道要全面负责本辖区在用特种设备安全综合管理工作。要进一步整合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资源,指导、督促使用单位履行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贯彻执行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组织开展联合监督检查,将特种设备应急处置纳入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管理体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经费纳入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基金。
2.市场监管、安全监管等职能部门要依法严格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全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综合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依法组织查处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指导企业制定并不断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督促使用单位按规定及时报告特种设备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救援,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到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导职责,把特种设备安全作为本行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内容,研究制定本行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督促行业内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本行业、本领域内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4.各镇乡、街道要在所辖安全监管所中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区域监管网格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巡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通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对涉及民生的居民住宅电梯的隐患治理,既要保证安全使用,又要做好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工作。
5.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进一步明确使用单位内部各层级、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岗位,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投入,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和员工教育培训,杜绝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和无证上岗、违规操作等行为。
(二)建立完善分类分级监管制度
1.分类方法。按照《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东阳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将使用单位分为A、B、C三类。其中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旅游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使用单位一般应划为A类。
2.分级方法。根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考核评分的结果,将使用单位分为1、2、3、4四级。
凡考核得分90分(含)以上为1级,80分(含)--90分为2级,60分(含)-80分为3级,60分以下为4级。有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直接列入4级。发生1起较大以上特种设备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含)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并负主要责任的;谎报、瞒报以及严重漏报特种设备事故的;对存在"三无两超(无证制造、无证安装、无证使用,超期未检验、隐患超期未整改)等重大安全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抗拒执法的。
3.分类分级监管措施。依据《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等相关规定,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使用单位,采取不同的现场检查方式和频度、约谈、挂牌督办和定期报告安全状况等分类分级监管措施。现场检查以行业部门和镇乡、街道组织开展为主。不同风险等级的使用单位要向行业部门或镇乡、街道报告安全状况,内容应包括特种设备运行及检验检测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人员培训教育、持证上岗及主要人员变动情况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乡、街道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环保、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部署条块结合的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主要内容、要求、进度安排及责任部门。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快推动部门监管信息共建共享,要探索运用物联网技术等科技手段,提高特种设备信息化监管水平。认真落实好分级分类监管措施,抓好对镇乡、街道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二)加强督查考核。各镇乡、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监管,并将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中的考核权重并严格严惩,做到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在全市范围内尽快形成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和社会各方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并发挥监督作用的特种设备"三位一体"安全管理体制。
(三)加强宣传力度。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进厂门、进校门、进镇乡、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活动,认真抓好特种设备安全风险警示教育,提高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工作人员、镇乡(街道)安监员、社区(村)协管员等基层和企业管理人员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等工作水平,增强全民特种设备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强化社会监督,积极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事故案例、重大安全隐患及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曝光,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投诉举报非法行为,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