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了加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东阳市优秀教师奖励办法》(东政办发〔2004〕140号)予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东阳市优秀教师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优秀教师奖励办法
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充满教育智慧、活力和富有教育教学艺术的中小学优秀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队伍,充分发挥名师的学科带头作用和名校长的管理示范作用,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的快速成长,提高中小学校长的统筹能力,特修订本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我市任职任教,获得各级综合性荣誉称号(指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师德楷模、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春蚕奖、绿叶奖、红烛奖、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优秀支教教师等)的教师,各级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等。
二、奖励方式、标准
(一)教师个人
1.特级教师:每月发放津贴2500元;
2.省级名师名校长每月发放津贴2000元;金华市级名师名校长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东阳市级名师名校长每月发放津贴500元;
3.全国模范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20000元;
4.浙江省功勋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一次性奖励20000元。
5.省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10000元,金华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5000元,东阳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2000元。
6.省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春蚕奖、绿叶奖、红烛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
7.金华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5000元;
8.东阳市级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支教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以上奖励津贴不包括省、金华市规定应享受的奖励与津贴。
(二)名师名校长专项奖励基金(以年度计算)
1.特级教师工作室奖励基金:
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5万元,主要用于特级教师教科研活动、带徒、外出培训等。
2.金华市名校长工作室奖励基金:
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3万元,主要用于名校长课题研究、扶持薄弱学校、教科研活动、讲座、带徒、外出培训等。
3.金华市名师工作室奖励基金:
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3万元,主要用于名师教科研活动、带徒、讲座、外出培训等。
4.重大科研项目奖励基金:
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科教奖励基金,获省及以上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奖及结题2000元。
5.引进名师名校长奖励基金:
引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名校长,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市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3 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优秀教师、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三、奖励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奖励资金在东阳市名师名校长专项资金中列支,奖励方案由市教育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奖金的发放应与对优秀教师的考核挂钩,考核办法参照《东阳市名师名校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金华市名师名校长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发放对象退休后,每月发放的奖金自然停止发放。
四、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办法同时废除。
为了加强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东阳市优秀教师奖励办法》(东政办发〔2004〕140号)予以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东阳市优秀教师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2015年11月17日
东阳市优秀教师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我市任职任教,获得各级综合性荣誉称号(指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师德楷模、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春蚕奖、绿叶奖、红烛奖、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优秀支教教师等)的教师,各级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等。
二、奖励方式、标准
(一)教师个人
1.特级教师:每月发放津贴2500元;
2.省级名师名校长每月发放津贴2000元;金华市级名师名校长每月发放津贴1000元;东阳市级名师名校长每月发放津贴500元;
3.全国模范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全国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20000元;
4.浙江省功勋教师一次性奖励50000元,浙江省农村教师突出贡献奖一次性奖励20000元。
5.省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10000元,金华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5000元,东阳市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2000元。
6.省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楷模、优秀班主任、春蚕奖、绿叶奖、红烛奖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
7.金华市级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一次性奖励5000元;
8.东阳市级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支教教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以上奖励津贴不包括省、金华市规定应享受的奖励与津贴。
(二)名师名校长专项奖励基金(以年度计算)
1.特级教师工作室奖励基金:
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5万元,主要用于特级教师教科研活动、带徒、外出培训等。
2.金华市名校长工作室奖励基金:
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3万元,主要用于名校长课题研究、扶持薄弱学校、教科研活动、讲座、带徒、外出培训等。
3.金华市名师工作室奖励基金:
每个工作室奖励基金3万元,主要用于名师教科研活动、带徒、讲座、外出培训等。
4.重大科研项目奖励基金:
省级及以上立项课题科教奖励基金,获省及以上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优秀奖及结题2000元。
5.引进名师名校长奖励基金:
引进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名校长,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特级教师、省市名师名校长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3 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20万元安家补助;引进获得省优秀教师、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给予10万元安家补助。
三、奖励资金的管理与使用
奖励资金在东阳市名师名校长专项资金中列支,奖励方案由市教育局提出,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奖金的发放应与对优秀教师的考核挂钩,考核办法参照《东阳市名师名校长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金华市名师名校长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浙江省特级教师(功勋教师)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执行,发放对象退休后,每月发放的奖金自然停止发放。
四、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原办法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