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和《关于印发金华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90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规划局、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对我市化工行业进行整治验收。现形成如下综合验收意见:
一、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到位
相关化工企业都高度重视这次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各自建立了以企业主为组长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对照《浙江省化工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52条标准进行整治。整治共已投入5.3亿元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完成车间推到重建5个,淘汰各类落后设备380台(套),完成13个企业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完成14个污水预处理设施改造提升,11个企业改造提升综合污水处理站,新建和改造各类废气处理设施53个,新建或者改造固废暂存场所6个。整治后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在2012年基数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废水排放量较整治前削减了24.6%,SO2较现有平均削减40.1%,削减VOCs排放量约423.26t/a,整治环境效益明显,并能严格按整治要求组织实施。通过整治,我市化工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工艺装备得到提升,污染防治得到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得到加强,环保管理得到规范,达到了预期整治效果。
二、申请验收资料齐全
相关化工企业按照各部门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基本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的整治验收标准和要求,环评报告及批复、清洁生产报告、安评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选址规划意见书、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整治评估咨询报告、整治验收监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资料齐全。同时市发改、经信、公安、规划、卫生、环保、安监、市场监管、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出具了验收意见。企业都配备了污染防治、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等设施;建立健全内部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管理制度。具备了验收条件。
综上所述,我市原有化工企业22家,通过整治后将保留化工企业13家。经市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通过原地整治验收,东阳市灵星生化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关停,另外,浙江顺风海德尔有限公司等2家搬迁企业已停产到位,待设备拆除到位等后续处理完成后,实现彻底关停。届时关停企业数达到9家。(详见附表)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化工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以下长效管理工作:
1.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隐患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2.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大对化工企业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对有超标情况的,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加强监管。市发改、经信、公安、规划、卫生、环保、安监、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化工企业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稳定生产。
4.各相关镇、街道要做好关停企业维稳工作,以及监管工作,防止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同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拆除及处置过程的安全,确保平稳有序。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和《关于印发金华市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金政办发〔2012〕90号)等文件精神,市政府组织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规划局、卫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对我市化工行业进行整治验收。现形成如下综合验收意见:
一、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到位
相关化工企业都高度重视这次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工作,各自建立了以企业主为组长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对照《浙江省化工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52条标准进行整治。整治共已投入5.3亿元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完成车间推到重建5个,淘汰各类落后设备380台(套),完成13个企业的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改造,完成14个污水预处理设施改造提升,11个企业改造提升综合污水处理站,新建和改造各类废气处理设施53个,新建或者改造固废暂存场所6个。整治后单位污染物排放量在2012年基数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废水排放量较整治前削减了24.6%,SO2较现有平均削减40.1%,削减VOCs排放量约423.26t/a,整治环境效益明显,并能严格按整治要求组织实施。通过整治,我市化工产业布局得到优化,工艺装备得到提升,污染防治得到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得到加强,环保管理得到规范,达到了预期整治效果。
二、申请验收资料齐全
相关化工企业按照各部门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基本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的整治验收标准和要求,环评报告及批复、清洁生产报告、安评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选址规划意见书、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整治评估咨询报告、整治验收监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资料齐全。同时市发改、经信、公安、规划、卫生、环保、安监、市场监管、消防大队等部门和单位出具了验收意见。企业都配备了污染防治、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等设施;建立健全内部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管理制度。具备了验收条件。
综上所述,我市原有化工企业22家,通过整治后将保留化工企业13家。经市印染造纸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浙江海森药业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通过原地整治验收,东阳市灵星生化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关停,另外,浙江顺风海德尔有限公司等2家搬迁企业已停产到位,待设备拆除到位等后续处理完成后,实现彻底关停。届时关停企业数达到9家。(详见附表)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化工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以下长效管理工作:
1.各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隐患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2.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大对化工企业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对有超标情况的,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加强监管。市发改、经信、公安、规划、卫生、环保、安监、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化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化工企业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化工企业安全、稳定生产。
4.各相关镇、街道要做好关停企业维稳工作,以及监管工作,防止关停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同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设备拆除及处置过程的安全,确保平稳有序。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10日
201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