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东阳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规范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统筹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产业布局与区域发展,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办〔2014〕1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确保《东阳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关系,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储备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宏伟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目标,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谋求资源保障之策。
(二)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主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综合考虑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着力解决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突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谋划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工作举措。
(三)坚持"阳光规划",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规划编制相关信息在国土资源网站"阳光规划(矿)"专栏中及时公开。
(四)本次《规划》编制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
三、主要任务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形式开展我市《规划》编制基础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在做好《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与供需变化趋势预测》、《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等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工作计划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5年7月底前)。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招标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全面调查研究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搜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开展基础调查和专题研究工作。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编制规划文本及图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规划(论证稿)》。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三)论证报审阶段(2016年1月至3月)。组织召开论证会,并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四)审查报批阶段(2016年4月至5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规划成果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和组织成果论证,并对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各镇乡、街道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
(二)扎实开展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全市第三轮矿产资源编制的具体工作,并通过招标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同时与规划编制工作单位组建工作班子,确保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效率和成果质量。在规划编制期间,市国土局要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征求各镇(街)、有关专家、重点矿山企业和公众意见。
(三)落实经费保障。参照我市现行《规划》编制和省内其他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情况,由市国土局做出经费预算,市财政局予以保障。
《东阳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东阳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关系,坚持开发保护并重、保护为主,开源节流并举、节约优先,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储备等各项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宏伟指导和监管依据作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为导向,以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为目标,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谋求资源保障之策。
(二)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主线,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综合考虑资源开发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与社会效益,着力解决我市矿产资源管理的关键问题,突出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和综合利用,谋划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的工作举措。
(三)坚持"阳光规划",建立部门合作机制,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规划的透明度和公开性,规划编制相关信息在国土资源网站"阳光规划(矿)"专栏中及时公开。
(四)本次《规划》编制以2015年为基期,目标年为2020年,展望到2025年。
三、主要任务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等形式开展我市《规划》编制基础调查研究工作,掌握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情况,在做好《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与供需变化趋势预测》、《矿产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研究》等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四、工作计划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划》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如下: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5年7月底前)。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招标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全面调查研究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搜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资料,开展基础调查和专题研究工作。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5年8月至12月)。编制规划文本及图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后,形成《规划(论证稿)》。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和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三)论证报审阶段(2016年1月至3月)。组织召开论证会,并且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后,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四)审查报批阶段(2016年4月至5月)。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意见,进一步修改规划成果后,由市政府报省政府审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领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工作经费和组织成果论证,并对规划编制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指导。各镇乡、街道也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我市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领导。
(二)扎实开展工作。市国土局负责全市第三轮矿产资源编制的具体工作,并通过招标确定《规划》编制承担单位,同时与规划编制工作单位组建工作班子,确保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效率和成果质量。在规划编制期间,市国土局要组织召开不同形式的论证会、听证会,广泛征求各镇(街)、有关专家、重点矿山企业和公众意见。
(三)落实经费保障。参照我市现行《规划》编制和省内其他县(市、区)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经费情况,由市国土局做出经费预算,市财政局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