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实现体育现代化,建设"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党政领导重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专项扶持政策,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体育产业的发展;二是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体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四是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
(二)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建立市、镇乡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二是市级体育行政部门班子、科室分工明确,改选市体育总会,体总有经费、有专(兼)职人员;三是按创建标准建立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四是建立集指导、培训、服务于一体的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五是各镇乡街道建立文体站或体育指导站;六是有青少年业余体校,配有专兼职教练员。
(三)普及群众体育:一是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周)活动,每千名体育锻炼者配备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二是创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营地、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1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农村体育俱乐部标准;三是每二年举行1次全市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10次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各镇乡街道(社区),建立特色项目运动队2支以上,每年组织体育竞赛活动不少于6次,每年参加上级比赛不少于2次;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办发〔2012〕53号文件,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学校每年举办1次田径运动会,5次以上单项比赛;五是发展单项体育协会达到15个以上,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地点三落实,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比赛。
(四)提升竞技体育:一是加强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特色学校、业训网点学校、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的建设;二是20%的学校为市级以上重点布局项目学校,本周期(4年)向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不少于3名;三是全市业余训练布点人数和布点经费的到位率达到95%以上;四是参加省运会金牌总数或团体总分排名进入全省(市、区)排名前45位。
(五)体育设施完善:一是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二是规划建设比较完善、符合规定标准的市体育中心;三是城区街道全部建有健身苑(100平方米室内活动场所和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00%城区社区有健身点(室内外均可,有两项以上健身设施),镇(乡)本级全部建有健身苑(一个标准的灯光篮球场和至少60平方米室内活动室),45%的行政村建有篮球场和露天乒乓球桌(前者2种设施可由1条至少含20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代替);四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有70%以上向社会开放。
(六)发展体育产业:一是制订体育产业或运动休闲业发展规划,建立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二是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一年有增长;三是体育市场管理有序,台档完整;四是体育彩票销售额年增长在金华市各县市区中排名靠前。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为确保2016年通过省体育强市创建考核验收,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评分标准》的要求,现将创强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全市创建体育强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将创强工作列入部门、镇乡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市委宣传部: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配合市创强办公室积极开展创强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
市农办:把体育事业发展与小康社会建设列入市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管理并提供资料。
市编办:负责市本级和基层体育机构定性、定编、定岗等政策制定并提供资料。
市发改局:将体育工作列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提供资料。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育教学工作。提供学校体育活动计划、台账和总结并配合市体育局抽调创建体育强市工作人员。
市体育局:在市创强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及市创强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开展各镇乡、街道体育设施调查,组织体育活动的指导、督查以及资料的整理。草拟创强工作的各种文稿。汇集、整理申报材料,形成申报台帐。加强与省、金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迎接金华市考核办、省考核办考核验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体育单项协会登记、年审工作并提供相关台帐资料。
市财政局:建立体育事业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体育基本投入预算,并提供相关台帐资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安置退役运动员实施情况资料。
市国土局:确保全市体育场地建设用地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将各镇乡街道社区体育场地纳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提供资料。
市规划局:将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将行政村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并提供资料。
市农业局:成立农民体育协会,配合相关部门在农村开展全民健身知识普及工作并提供资料。
市统计局:建立详细的体育产业目录库,包含本市体育制造业企业、体育服务业企业和体育产业建设项目库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总工会:配合相关部门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提供资料。
团市委:配合相关部门在青少年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并提供资料。
市妇联:配合相关部门在妇女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并提供资料。
市残联: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并提供相关资料。
东阳日报社:负责全民健身活动、体育知识的宣传(画册、展板制作),设立体育工作专版,每周一期。
市广电台:负责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工作的宣传(vcd制作),在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体育专栏,每周各一期。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体育强市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体育强(县、市)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指标数据以及体育活动相关资料。
四、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6月)
1.拟定《东阳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成立东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班子。
2.根据《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标准和评分办法》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3.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扩大创建影响。
4.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分工落实创建工作。
5.落实创强经费,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赴省体育强县(市、区)学习取经。
(二)实施阶段(2016年6-9月)
1.各相关单位根据分解的目标任务,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做好创建宣传资料制作及信息报道。
3.抓好体育场地的建设,市体育中心加快建设进度,各镇乡街道灯光篮球场8月底前完成改扩建任务,用地指标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应给予优先统筹。
4.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5.按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写好创建工作总结,完成软件资料收交、资料装订、VCD、画册、展板制作等等,并上报。
(三)验收阶段(2016年10-11月)
1.金华市检查组初评,针对市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2.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完成初检整改工作,接受市检查组再次检查。
3.整理好验收的汇报材料,做好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迎接省检查组验收。
(四)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1.迎接省检查组考核验收,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
2.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召开创建总结大会。
3.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体育强市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创建工作,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层层发动,营造氛围。创建工作既是一项实事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创建工作中,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是重点,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是关键,健全群众体育组织、落实体育事业经费是保证,各级要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以及其他各种有效手段,层层发动,广泛宣传,提高全市人民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要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认真制定各自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与目标,分工负责,狠抓落实,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体育活动开展、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台帐资料整理等方面,各相关单位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创建评分标准抓好落实,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责任到位。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查。为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建立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镇乡街道、市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检考核。对完成工作任务进展迟缓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监督作用,切实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东阳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8日
2016年6月28日
东阳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东阳,加快我市体育事业发展,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市将争取在年内创建为浙江省体育强市。根据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创建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提高人民群众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为实现体育现代化,建设"影视旅游名城、经济文化强市、生态宜居东阳"作出新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党政领导重视: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专项扶持政策,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推进体育产业的发展;二是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三是体育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镇(乡)、街道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四是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增长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
(二)健全组织网络:一是建立市、镇乡街道两级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二是市级体育行政部门班子、科室分工明确,改选市体育总会,体总有经费、有专(兼)职人员;三是按创建标准建立市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站);四是建立集指导、培训、服务于一体的市社会体育指导中心;五是各镇乡街道建立文体站或体育指导站;六是有青少年业余体校,配有专兼职教练员。
(三)普及群众体育:一是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月(周)活动,每千名体育锻炼者配备3名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二是创建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营地、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10%的行政村达到省级农村体育俱乐部标准;三是每二年举行1次全市综合性运动会,每年举办10次以上群众性体育竞赛活动,各镇乡街道(社区),建立特色项目运动队2支以上,每年组织体育竞赛活动不少于6次,每年参加上级比赛不少于2次;四是认真组织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国办发〔2012〕53号文件,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以上,学校每年举办1次田径运动会,5次以上单项比赛;五是发展单项体育协会达到15个以上,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做到人员、经费、办公地点三落实,每年至少组织4次以上比赛。
(四)提升竞技体育:一是加强青少年业余体校、体育特色学校、业训网点学校、后备人才基地学校的建设;二是20%的学校为市级以上重点布局项目学校,本周期(4年)向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输送运动员不少于3名;三是全市业余训练布点人数和布点经费的到位率达到95%以上;四是参加省运会金牌总数或团体总分排名进入全省(市、区)排名前45位。
(五)体育设施完善:一是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二是规划建设比较完善、符合规定标准的市体育中心;三是城区街道全部建有健身苑(100平方米室内活动场所和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100%城区社区有健身点(室内外均可,有两项以上健身设施),镇(乡)本级全部建有健身苑(一个标准的灯光篮球场和至少60平方米室内活动室),45%的行政村建有篮球场和露天乒乓球桌(前者2种设施可由1条至少含20件器材以上的健身路径代替);四是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有70%以上向社会开放。
(六)发展体育产业:一是制订体育产业或运动休闲业发展规划,建立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二是全市体育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比上一年有增长;三是体育市场管理有序,台档完整;四是体育彩票销售额年增长在金华市各县市区中排名靠前。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为确保2016年通过省体育强市创建考核验收,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评分标准》的要求,现将创强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市委办、市府办:负责全市创建体育强市工作的组织协调、并将创强工作列入部门、镇乡街道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市委宣传部:组织报社、电台、电视台配合市创强办公室积极开展创强宣传,普及体育健身知识,提高群众知晓率。
市农办:把体育事业发展与小康社会建设列入市小康社会建设目标管理并提供资料。
市编办:负责市本级和基层体育机构定性、定编、定岗等政策制定并提供资料。
市发改局:将体育工作列入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提供资料。
市教育局:负责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育教学工作。提供学校体育活动计划、台账和总结并配合市体育局抽调创建体育强市工作人员。
市体育局:在市创强领导小组领导下,承担具体实施工作及市创强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开展各镇乡、街道体育设施调查,组织体育活动的指导、督查以及资料的整理。草拟创强工作的各种文稿。汇集、整理申报材料,形成申报台帐。加强与省、金华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做好迎接金华市考核办、省考核办考核验收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体育单项协会登记、年审工作并提供相关台帐资料。
市财政局:建立体育事业经费增长的长效机制,体育基本投入预算,并提供相关台帐资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供安置退役运动员实施情况资料。
市国土局:确保全市体育场地建设用地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建设局:按照城市总体建设规划,将各镇乡街道社区体育场地纳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并提供资料。
市规划局:将全市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将行政村和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并提供资料。
市农业局:成立农民体育协会,配合相关部门在农村开展全民健身知识普及工作并提供资料。
市统计局:建立详细的体育产业目录库,包含本市体育制造业企业、体育服务业企业和体育产业建设项目库并提供相关资料。
市总工会:配合相关部门在企业职工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并提供资料。
团市委:配合相关部门在青少年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并提供资料。
市妇联:配合相关部门在妇女中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及体育法律法规宣传和普及工作并提供资料。
市残联: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并提供相关资料。
东阳日报社:负责全民健身活动、体育知识的宣传(画册、展板制作),设立体育工作专版,每周一期。
市广电台:负责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工作的宣传(vcd制作),在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体育专栏,每周各一期。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体育强市创建工作,按照《浙江省体育强(县、市)评分标准》的要求,提供相关指标数据以及体育活动相关资料。
四、创建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3-6月)
1.拟定《东阳市创建浙江省体育强市实施方案》,成立东阳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工作班子。
2.根据《浙江省体育强县(市、区)标准和评分办法》分解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3.召开全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宣传发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扩大创建影响。
4.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和目标任务,各司其职,分工落实创建工作。
5.落实创强经费,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赴省体育强县(市、区)学习取经。
(二)实施阶段(2016年6-9月)
1.各相关单位根据分解的目标任务,收集整理本部门相关工作台账资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做好创建宣传资料制作及信息报道。
3.抓好体育场地的建设,市体育中心加快建设进度,各镇乡街道灯光篮球场8月底前完成改扩建任务,用地指标根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规定,应给予优先统筹。
4.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实施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5.按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写好创建工作总结,完成软件资料收交、资料装订、VCD、画册、展板制作等等,并上报。
(三)验收阶段(2016年10-11月)
1.金华市检查组初评,针对市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
2.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完成初检整改工作,接受市检查组再次检查。
3.整理好验收的汇报材料,做好验收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迎接省检查组验收。
(四)总结阶段(2016年12月)
1.迎接省检查组考核验收,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
2.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召开创建总结大会。
3.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体育强市时间紧、要求高、难度大,各镇乡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创建工作,各镇乡、街道及有关部门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二)层层发动,营造氛围。创建工作既是一项实事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事关全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在创建工作中,加快体育设施建设是重点,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是关键,健全群众体育组织、落实体育事业经费是保证,各级要上下一致,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电台、互联网以及其他各种有效手段,层层发动,广泛宣传,提高全市人民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三)明确责任,协调联动。各镇乡街道、有关部门要在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目标任务分解认真制定各自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步骤和各阶段的主要任务与目标,分工负责,狠抓落实,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体育活动开展、体育场地建设、体育台帐资料整理等方面,各相关单位要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要不折不扣地按照创建评分标准抓好落实,出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责任到位。
(四)健全机制,强化督查。为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建立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对各镇乡街道、市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检考核。对完成工作任务进展迟缓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对创建工作的监督作用,切实使创建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