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人武部、法院,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8日印发
东阳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为补齐学前教育短板,进一步提升全市学前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和《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7-2020年)》(浙政办发〔2017〕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顺利实施了两轮《东阳市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认真落实了《东阳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东阳市普惠性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办法》《东阳市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奖补暂行办法(2016修订)》等文件精神,有力的推动了我市学前教育快速发展。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我市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学前教育资源特别是公办幼儿园和优质普惠资源依然不足,民办园低、小、散,水平偏低的现象较为普遍,与我省对学前教育的要求相比,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整体水平依然偏低。
二、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建成城乡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有园入”“入好园”的美好目标。保证普惠园覆盖面85%以上、等级幼儿园比例90%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95%以上;力争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0%以上,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8%以上,镇乡街道中心公办幼儿园达到二级及以上;按标准配足配齐幼儿园保教人员,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5%以上,全市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年平均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规定的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均年收入,非在编教师“五险一金”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办园行为评估体系,合力防范和制止无证办园。力推幼儿园课程改革,树东阳学前教育品牌。
(二)分年度目标
到2018年底,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35%及以上,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40%及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2%以上;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
到2019年底,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40%及以上,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48%及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3.5%以上;进一步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
到2020年底,公办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0%及以上,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58%及以上;镇乡街道中心公办幼儿园均达到二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5%以上;全面落实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
(三)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原则。发挥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大财政投入,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实施民办园分类登记。
优化布局规划。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实施“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强化机制建设。成立“东阳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强化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综合治理能力。
注重内涵发展。全面加强幼儿园内涵建设,在建设资源、改善条件的同时,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提升保教质量。
三、主要措施
1.实施公办园扩容和薄弱园改造工程。编制出台《东阳市幼儿园专项布局规划》和《东阳市2018-2022学校(幼儿园)建设规划》,新(迁)建一批、原址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实现优质公办幼儿园的扩容增量。一是加快优质公办中心园城乡全覆盖和园区的建设。二是加快原址改(扩)建、薄改提升幼儿园的建设进程。在不影响小学标准化设置的前提下,按专项规划要求,原址改扩建、薄改提升一批中心幼儿园园区和教学点。三是鼓励采用租赁、村建公管、民办委托公管等方式举办公办幼儿园。在城镇化人口集聚地,推广租赁举办公办幼儿园的新机制。四是大力推进公办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在偏远农村地区,设置符合专项规划布局的公办教学点,对无法独立设置的教学点试行与小学共存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