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2017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东阳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重要工作任务实施规划(2015-2020年),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2020年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补好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为建设“经济文化强市、影视旅游名城、生态宜居东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倒逼政府职能转变
1.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简政放权,继续精减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梳理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倒逼各部门减权、放权、治权,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形成各项便民服务“在线咨询、网上办理、证照快递送达”的“零上门”机制。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编办、市发改局、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核准外项目实现“零审批”,对关系国家安全、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项目实行核准,其余企业投资项目实现零审批。业主单位只需在项目开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进行申报,取得代码即可。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编办、市经信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相关部门。
3.加快政事分开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4.积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审批等涉政中介机构延伸,研究制定政府购买审批中介服务的具体办法,贯彻实施全省统一的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质量、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积极推广“环评+区块能耗、环境标准”改革。
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编办、市经信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5.依托责任清单,推进部门职责精细化管理。完善事前定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相关部门。
6.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形成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机制,杜绝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相关部门。
7.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四个平台”建设,整合资源力量,加强智慧治理,形成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东阳模式。
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府办、信访局。
8.继续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切实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把关
1.认真贯彻市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的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府办、市法制办。
2.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监督《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情况,完善重大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相关部门。
3.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政府法制机构与市委、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备案审查工作的机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市政府与市法院之间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衔接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4.根据上级政府的部署,做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和重大合同报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府办。
5.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市各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相关部门、各镇乡(街道)。
三、深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和执行力
1.贯彻落实《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