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东阳市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浙江省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浙食药监保〔2017〕7号)工作要求,结合《金华市化妆品“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实施方案》(金市监发〔2017〕97号)和《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放心消费在东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159号)工作方案,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化妆品经营领域开展“百千万”美丽消费示范工程建设(以下简称示范工程建设),现将实施方案明确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五年示范工程建设任务的总体安排,从2017年起,利用五年时间,全市共建设化妆品示范街1条、示范商场13家和示范经营单位130家。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全面贯彻化妆品监管法规要求,落实化妆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监督责任,提升化妆品行业自律管理水平,宣传化妆品安全消费常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化妆品安全治理,形成市场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实施精准监管、社会各界共管共治的化妆品安全治理模式,不断提升化妆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工作分工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