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浙土资办〔2017〕29号)、《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金土资办〔2017〕14号)文件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和"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严查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整治农村房屋和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亮剑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勇于担当精神,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强化农村土地监管,遏制农村违法用地高发态势,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执法环境持续向好。到2017年底,全市"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完成"四个100%"工作目标:一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危旧房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达到100%;二是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达到100%;三是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率达到100%;四是新发生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查处整改率达到100%。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1.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主要是严肃查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造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非农项目的违法用地行为。
2.清理整治农村房屋违法用地问题。主要是清理整治农村村民住宅、农村集体公益性用房(设施)、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等三类农村房屋中存在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占、违法一户多宅等违法用地行为。
3.清理整治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是清理整治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设施农用地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规审批设施农用地及少批多占、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等违法用地行为。
(二)整治重点
在对以上三大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的基础上,重点从严整治以下几项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用地行为:
1.违法占用破坏城市周边、公路沿线和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以休闲观光、养老服务等项目名义开发房地产或建造私人庄园会所以及新建造光伏项目的;
2.已被认定的农村危旧房违法用地行为;
3.村干部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尤其是违法占用土地面积较大的;
4.涉嫌土地刑事犯罪的违法用地行为;
5.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且拒不整改的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建造别墅、住宅、农家乐等永久性、经营性建筑物的;
6.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违法用地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日至5月15日)。下发通知、对照目标、制定方案,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排出任务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二)摸排梳理阶段(2017年5月16日-5月底)。市国土局要在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农房确权确违、治危拆违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联合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实事求是填报相关数据,建立完整工作台帐,不得隐瞒、虚报、漏报,并上报市国土局。
(三)清理整治阶段(2017年6月-10月)。各镇乡、街道对排查梳理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用地按照"查处整改、 拆除复耕、依法移交、规范完善、移送追刑"等不同措施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依法履职到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国土局上报专项整治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2月)。11月初开始,对各镇乡、街道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迎接金华市国土局的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好省国土厅12月抽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建立全程监管制度。各镇乡、街道要实时掌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及时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日常巡查等手段对永久基本农田地貌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监管,缩短制止各类新增违法行为的反应时间。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违法案件,按照"四个一律"标准,即一律拆除复耕、一律顶格处置、一律倒查监管责任、一律全额扣减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处置一起、销号一起。
(二)联动实施集中强制执行。市国土局要加强与市农业局联动,有效开展全市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要加强与"三改一拆"办联动,结合农房确权确违工作,推动农村违法危旧房清理整治归零。要加强与市公安局联动,充分发挥土地刑事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用最严厉的手段严惩违法当事人,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加强与法院联动,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结合本地实际选取部分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典型案件,开展集中公开强制执行活动,发挥司法强制执行的警示教育和舆论引导作用。
(三)适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度。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网格化效能,高效运行"即查即拆"模式,确保各项分类处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从5月份开始,市国土局将按月统计各镇乡街道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一严查两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较为缓慢的镇乡街道,下发督办通知书,不定期书面通报,对被两次通报的镇乡街道,将列入重点监管地区。对采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方式干扰专项整治工作正常进行的,将按照《东阳市违法用地监管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东委办发〔2016〕40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整治重点典型案件,利用"6.25"土地日等有利时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在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曝光台"栏目,每月选择一个主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保持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其中5月曝光主题为"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6月曝光主体为"村干部违法用地行为",7月曝光主题为"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行为",8月曝光主题为"已被认定的农村危旧房违法用地行为",9月曝光主题为"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违法用地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一严查两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化全省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的重要抓手,也是打好"拆治归"组合拳的重要内容。各镇乡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监督执法"零容忍",严守"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决不能随意占用"两条底线,集中力量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好。
(二)分工协作,加强联动。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分工协调工作,市农业局要积极配合全市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三改一拆"办要深入推进治危拆违攻坚战,推动农房违法清理整治,法院要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市公安局要做好土地刑事案件查处工作,市国土局内部要做好部门协调,排查整治。
(三)压实责任,加强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岗,权责清晰,增强工作自觉性。加强监督考核,对行动推进不力、工作推诿扯皮,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相关人员,坚决实施责任追究。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浙土资办〔2017〕29号)、《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的通知》(金土资办〔2017〕14号)文件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和"除隐患、保安全、促转型"治危拆违攻坚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严查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整治农村房屋和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亮剑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勇于担当精神,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强化农村土地监管,遏制农村违法用地高发态势,推动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和执法环境持续向好。到2017年底,全市"一严查两整治"亮剑行动完成"四个100%"工作目标:一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危旧房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达到100%;二是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违法用地查处整改率达到100%;三是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率达到100%;四是新发生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查处整改率达到100%。
二、整治任务
(一)整治范围
1.严肃查处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主要是严肃查处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建造建(构)筑物以及其他非农项目的违法用地行为。
2.清理整治农村房屋违法用地问题。主要是清理整治农村村民住宅、农村集体公益性用房(设施)、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等三类农村房屋中存在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占、违法一户多宅等违法用地行为。
3.清理整治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主要是清理整治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设施农用地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违规审批设施农用地及少批多占、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等违法用地行为。
(二)整治重点
在对以上三大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依法查处的基础上,重点从严整治以下几项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违法用地行为:
1.违法占用破坏城市周边、公路沿线和集中连片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以休闲观光、养老服务等项目名义开发房地产或建造私人庄园会所以及新建造光伏项目的;
2.已被认定的农村危旧房违法用地行为;
3.村干部违法占用土地建房,尤其是违法占用土地面积较大的;
4.涉嫌土地刑事犯罪的违法用地行为;
5.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且拒不整改的违法用地行为,特别是以设施农用地名义建造别墅、住宅、农家乐等永久性、经营性建筑物的;
6.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违法用地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5月1日至5月15日)。下发通知、对照目标、制定方案,统一思想、明确要求,细化任务、明确责任,排出任务表、时间表和责任表。
(二)摸排梳理阶段(2017年5月16日-5月底)。市国土局要在违法用地未依法处置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无违建县(市、区)创建、农房确权确违、治危拆违集中整治等重点工作,联合各有关部门和镇乡、街道,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原则,开展全面调查摸底,实事求是填报相关数据,建立完整工作台帐,不得隐瞒、虚报、漏报,并上报市国土局。
(三)清理整治阶段(2017年6月-10月)。各镇乡、街道对排查梳理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用地按照"查处整改、 拆除复耕、依法移交、规范完善、移送追刑"等不同措施进行分类处理,确保依法履职到位,及时消除违法状态。并于每月15日前向市国土局上报专项整治进度。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2月)。11月初开始,对各镇乡、街道清理整治工作开展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迎接金华市国土局的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做好省国土厅12月抽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切实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监管。建立全程监管制度。各镇乡、街道要实时掌握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及时利用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日常巡查等手段对永久基本农田地貌变化情况实施动态监管,缩短制止各类新增违法行为的反应时间。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违法案件,按照"四个一律"标准,即一律拆除复耕、一律顶格处置、一律倒查监管责任、一律全额扣减耕地保护补偿资金,处置一起、销号一起。
(二)联动实施集中强制执行。市国土局要加强与市农业局联动,有效开展全市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要加强与"三改一拆"办联动,结合农房确权确违工作,推动农村违法危旧房清理整治归零。要加强与市公安局联动,充分发挥土地刑事案件查处的震慑作用,用最严厉的手段严惩违法当事人,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要加强与法院联动,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结合本地实际选取部分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典型案件,开展集中公开强制执行活动,发挥司法强制执行的警示教育和舆论引导作用。
(三)适时通报整改工作进度。各镇乡街道要充分发挥土地执法网格化效能,高效运行"即查即拆"模式,确保各项分类处理措施落到实处,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从5月份开始,市国土局将按月统计各镇乡街道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对"一严查两整治"工作推进不力、进展较为缓慢的镇乡街道,下发督办通知书,不定期书面通报,对被两次通报的镇乡街道,将列入重点监管地区。对采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等方式干扰专项整治工作正常进行的,将按照《东阳市违法用地监管责任追究实施办法》(东委办发〔2016〕40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各镇乡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整治重点典型案件,利用"6.25"土地日等有利时机进行集中公开曝光。在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专门设立"曝光台"栏目,每月选择一个主题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保持专项整治工作的高压态势。其中5月曝光主题为"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问题",6月曝光主体为"村干部违法用地行为",7月曝光主题为"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行为",8月曝光主题为"已被认定的农村危旧房违法用地行为",9月曝光主题为"农村生产经营性用房违法用地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一严查两整治"专项行动是深化全省严格执法保护资源"亮剑行动"的重要抓手,也是打好"拆治归"组合拳的重要内容。各镇乡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始终坚持监督执法"零容忍",严守"已经确定的耕地红线绝不能突破"、"已经划定的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决不能随意占用"两条底线,集中力量把专项整治行动抓实抓好。
(二)分工协作,加强联动。市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分工协调工作,市农业局要积极配合全市设施农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三改一拆"办要深入推进治危拆违攻坚战,推动农房违法清理整治,法院要认真梳理历史遗留积案,市公安局要做好土地刑事案件查处工作,市国土局内部要做好部门协调,排查整治。
(三)压实责任,加强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各镇乡街道,市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岗,权责清晰,增强工作自觉性。加强监督考核,对行动推进不力、工作推诿扯皮,履职尽责不到位的相关人员,坚决实施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