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有关部门:
《东阳市创建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县”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创建省级“放心粮油示范县”工作方案
为积极推进我市“放心粮油示范县”创建,保障城乡居民粮油消费安全,根据《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深化推进全省“放心粮油”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浙粮〔2019〕15号)精神和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考核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的意见》(浙政办发〔2017〕21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市县长责任制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浙政发〔2015〕14号)精神,紧紧围绕粮食安全总目标,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改善民生为宗旨,加快构建我市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和服务体系,提升粮油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粮食流通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绿色健康粮油产品的消费需求。
二、目标任务
充分利用现有粮油生产经营企业和各类销售网点,结合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建设,整合行业资源,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企业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城乡覆盖、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的“放心粮油”经营网络。全市建成“放心粮油”加工(配送)示范企业2家,“放心粮油”示范店25家,“放心粮油”示范企业(店)、粮油应急供应点和军供网点的抽查合格率100%,各类粮油及其制品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三、创建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0年4月底前)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广泛开展“放心粮油示范县”宣传活动,引导和鼓励全市粮油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积极参与创建。抓好调查摸底,结合粮食应急供应网点建设,筛选创建对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示范创建工作。
(二)申报认定阶段(2020年5月)
严格对照标准,组织“放心粮油”示范企业、示范店的审核、认定、公示、命名授牌等工作。“放心粮油”示范加工(配送)企业与相关示范店签订配送协议或实行连锁经营,并与市商务局签订保障粮油供应和质量安全责任书。对“放心粮油”示范店实行统一编号、统一门店标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台账记录、统一产品配送、统一服务承诺。
(三)推进提升阶段(2020年6月)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创建工作监督检查,针对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进行整改,不断提升粮油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初步审核阶段(2020年7月)
基本完成创建工作,全面评估总结创建经验,相关验收材料报送金华市粮食物资和储备局、金华市市场监管局、金华市财政局初审,按要求认真组织整改落实。
(五)省级验收阶段(2020年8月)
提交“放心粮油示范县”验收申请报告和材料,做好迎接省粮食物资和储备局、省财政厅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东阳市“放心粮油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承担“放心粮油”创建综合协调、制度制订、日常督查等工作。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作。
商务局:牵头组织开展“放心粮油”供应网络体系建设;实施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粮食质量和流通进行监管。
财政局:负责落实“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粮油质量检验能力建设等有关工作经费和补助资金,并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