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阳市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全面应用工作
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的基层应用,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监管”技术与部门业务深度融合,推动政府部门执法监管向数字监管和立体化、多维度监管转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执法监管数字化应用体系建设,以完善机制、整合平台、共享数据和协同应用为主线,加强对监管数据的归集、治理及深度开发应用,全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精准监管和智慧监管,逐步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的新型监管机制,以高质量监管打造法制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形成数字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执法事项清单颗粒化梳理
各监管部门结合业务职能,对检查标准和检查记录表单进行业务审核,修改完善检查项目、检查内容等具体检查指标,确认本部门监管事项纳入清单,确保相关检查要求、法律依据、处罚幅度和自由裁量基准等内容准确无误,满足监管应用需求。(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
(二)全面开展监管对象数据库建设
1.全面梳理监管对象清单。各监管部门对辖区内本部门监管对象,按照行业领域、区域位置、守信守法状况、风险监测状态等进行分类梳理,明确监管对象清单,提高行政执法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
2.全面实施监管对象标识标准化。对监管对象实施主体标识标准化处理,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个人身份证号为核心,实现一码关联、一码通用,为数据归集、业务协同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
(三)全面推进执法系统应用
根据我市实际,分两步开展“省平台”的应用实施。一是在市交通局、文广旅体局、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东阳分局等七个执法监管部门先行推广应用“省平台”;二是在系统迭代升级后,逐步扩大到其他行政执法监管领域,并将其他监管部门工作专班人员配套纳入。
1.全面开展标准化执法。各监管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管(巡查检查)、双随机抽查、举报投诉核查等执法检查活动,以及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部门联合执法活动时,均应运用“省平台”中的日常检查与专项整治、双随机抽查检查等模块,使用标准化监管事项清单和记录表单,将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对象名下,实行全程电子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
2.全面推广移动执法应用。各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均应开通“浙政钉掌上执法”APP账号,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实施现场检查。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各监管部门要完成自建移动执法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统一移植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没有自建移动执法系统的,一律不准新建移动执法系统,必须使用统一的“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详见附件2)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实施阶段(2019年5月30日前)
1.召开市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改革工作会议。(牵头单位:市府办)
2.梳理执法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