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质量,推动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政府系统做好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各级人民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种具体体现,是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完成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承办单位要不断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提高到提升政府执行力、促进政府工作目标实现的高度来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进一步严格办理程序
(一)交办。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成立办理答复机构,指定一名领导主管办理工作,并将办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及电话于4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电话:86090904)。对签领的建议、提案,要逐件清点、核对、登记,无充分理由,原则上不得退回;根据金华市政府关于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涉及到主办、协办单位互相调整的,原则上不作调整,如确应由其他部门主办的,应在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和充分的理由,并加盖公章连同交办的建议、提案原件一并送市政府督查室,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方可退回。属党群部门办理的建议、提案,请分别与市人大代表与选任工委、市政协提案与委员工委联系。承办部门不得自行转送其他部门,以免延误办理工作。
(二)分办。承办单位收到交办任务并清点登记后,要及时将每一件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相关领导和责任科室。
(三)办理期限。承办单位应自交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答复完毕。
(四)主办和会办。交办的建议和提案涉及到多个单位的,要求主办单位认真负责,答复件由主办单位答复;会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抓好办理工作落实,并在1个月内将有关答复意见形成书面材料送主办单位,并抄送市政府督查室。
(五)办理要求。各承办单位接受建议、提案后,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指定专人负责答复工作。凡建议、提案中所提的问题,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应制定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应实事求是地向代表、委员作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