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为加快全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切实提升耕地保护和用地保障能力,缓解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有效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用地需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强化耕地保护促进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政办发〔2017〕112号)、《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阳市建设用地复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7〕213号)等文件中涉及土地开发整理资金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提高垦造耕地项目工程资金。为提升垦造耕地项目质量,对垦造耕地项目(旱地)工程款标准由原则上垦造耕地项目(旱地)每亩不超过3万元调整为每亩不超过4万元。
二、增加坟墓搬迁补偿费。为确保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顺利启动,增加坟墓搬迁补偿费,涉及的坟墓搬迁补偿标准为:
(一)迁坟补偿费(包括择日、挖坟、拾骨及其它开支等一切费用):单墓每穴1000元,双穴合墓每墓1600元,三穴以上(含本数)合墓的在双穴合墓每墓1600元的基础上每增加一穴补助400元,未经火化安葬的坟墓每穴增加撮骨费200元。
(二)鼓励户主迁入公墓时合墓安葬,每合一个奖励300元,即二穴合一奖300元,三穴合一奖600元,四穴合一奖900元以此类推。
三、调整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指标管理。利用农村宅基地进行建设用地复垦的,在不超村人均规划面积的前提下,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安排村农民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