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东阳市林地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三届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五日
东阳市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倡导绿色文明之风,加快城乡绿化步伐,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优化国土绿化格局,根据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和《浙江省林木绿地认建认养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林木、绿地认建认养认管(简称"三认"),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通过一定程序,自愿以出资或投工投劳等形式,开展一定数量、面积的林木或绿地的建设、养护及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 林木、绿地"三认"坚持自愿的原则,禁止强迫命令和强行摊派。
林木、绿地的"三认"采取以资代劳和投工投劳等形式。以资代劳由认建认养单位或个人出资,委托绿化养护专业单位负责。投工投劳由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或林木、绿地的产权单位提出明确管护要求,并在绿化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开展。
第四条 林木、绿地"三认"不改变原有林木、绿地的性质、功能和产权关系。
第五条 市政府绿化委员会是全市林木、绿地"三认"工作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林木、绿地"三认"工作。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三认"的规划制订、组织实施、技术指导以及日常管理。
鼓励和支持教育、建设、交通、水利、林业、团委、妇联等绿化委员会成员单位带头开展"三认"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