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委〔2015〕8号 签发人:李 毅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关于2015年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情况的报告
区委:
根据《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洞委办发〔2014〕11号)文件要求,现将《大门镇2015年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呈报,请予审阅。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委员会
大门镇2015年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
责任情况的报告
2015年,大门镇党委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深化改革创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为大门的海洋产业岛建设提供了坚强政治纪律保证。
一、镇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领导,确实履行主体责任。镇党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抓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三书两报告”制度,15名党政领导班子和11个科室下发牵头任务函告书26份,送达责任分工报告书15份,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严格按照上级党委部署,把“三转”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理清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充实纪检队伍,优选年轻干部专职负责纪委工作,以确保纪委集中精力聚焦主业主责。二是抓责任落实。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党委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分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该干的事”以“责任清单”形式固化下来,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责任检查和责任考核,构建权责明晰的责任链条。三是抓履责督查。以责任分工为依据对全镇各项重点任务的工作进度、落实情况、完成质量等开展督查。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教育,提高干部自律意识。我镇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一是强化日常教育。充分利用“周三夜学”、“党委学法”、“青奥论坛”等载体,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机关干部学习党风党纪、法律法规。坚持主要领导上党风廉政课,强化机关干部作风认识,做到警钟长鸣。二是开展廉政谈话。继续实行党委书记“双向约谈”制度,党委书记对镇机关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和部分村居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敲响警钟,同时中层干部和村居干部也可和党委书记约谈。着重开展重点领域干部约谈,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逃避、畏难思想,端正干部态度,提高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对年度考核排名落后的条线领导进行约谈,查摆问题,对症下药,结合“三改一拆”月通报制度,对排名后三位的村居主职干部和驻村干部进行约谈,对“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共谈话46人次。三是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发挥由组织、纪委、宣传、妇联、团委、工会组成的“大宣教”工作格局,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乡村行,着力拓展宣教工作面。
(三)完善制度,固本强基。我镇从制度建设入手,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一是强化制度保障。按照《洞头区村级权力清单和风险防控办法(试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民主决策制度,全面推行“五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从村居农廉体系建设入手,认真修订村级权力运行“三规”,即《大门镇村级运行规则》、《大门镇村级三资管理规范》和《大门镇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围绕事权、财权,牢牢抓住热点、难点问题和关键领域,进一步规范村级工作运行机制。二是搭建片区“360服务站”。将镇服务职能延伸到大门、黄岙、浪潭三个农村新社区,将农村新社区改建为“360服务站”。原社区工作人员常态化上班,驻村干部、部门站所干部轮流蹲点,镇本级能办的就地解决,不能办的实行全程代办,方便群众办事,矛盾化解在一线。三是规范村监会建设。根据村监会规范化建设要求,对全镇25个村居的村监会开展自查自纠,在加强组织、制度和阵地建设的同时,建立了村监会工作台账,真实反映决策过程。推行村监会主任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听取村级权力运行及风险防控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情况。
(四)正风肃纪,整改到位。镇党委高度重视镇机关4名干部被查处的前车之鉴,及时召开班子会议,分析原因。一是深入查摆问题。在调查中发现,这些被查处的干部存在主体责任缺失,存在“一言堂”现象,严重破坏民主集中制原则;一些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到位;虽然出台了一系列较为完善的规章制度,但制度执行不力使一些干部走向腐败;“三转”前镇纪委工作面广、量大,无法集中精力,降低了同级监督能力。二是着力整改提升。镇党委通过对违纪干部的深入剖析,积极应对,落实整改措施,采取每周一次党委扩大会,集体研究、决策全镇大小事务,并将任务一一落实到每一位班子成员;要求镇纪委每周固定给镇全体机关干部、村居干部编辑发送廉政提醒短信,让廉洁自律的思想观念在全镇党员干部中入眼、入脑、入心;逢年过节给领导干部家属以及村主职干部家属们寄上一封廉政书信,让“廉内助”对党纪规定了然于胸,发现问题苗头能及时吹好“枕边风”。
(五)执纪监督,注重实效。镇党委全力支持纪委工作,对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亲自安排,具体过问。一是重视信访工作。坚持开展每月10日信访接待日活动,进一步优化信访代理制,今年来,已组织干部下访百余人次。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市、区作风巡查组收集的信访件,由党政领导亲自批阅,镇纪委会同组织、财务等部门认真核查,形成合力,齐抓共管。今年收到直接来电来访信访举报3起,县纪委转办信访以及网络投诉件11起。自办村干部违纪案件一起(原岙面支部书记翁兆恒),因起违反计划生育、违反三分三改政策等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另外一起正在办理中。二是规范工程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实行中介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规范招投标工作,全镇完成60个招投标项目,总额280万元。加强在建项目的效能监察,通过察看工地现场,查阅台账资料,了解项目的质量、进展、安全等工程建设情况,查找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打造廉洁工程。三是落实“三务公开”。继续健全完善党务、村务公开组织制度体系。在检查中发现各村居基本能够按时组织开展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活动,但是个别村居存在的拍照留档不及时、资料保全不完整等问题。镇纪委为他们进行进一步的工作指导和廉政提醒,要求进一步完善,使公开的内容更利于群众了解掌握,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
二、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