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大政发〔2015〕33号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门镇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城乡社区、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洞消安委〔2015〕9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大门镇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人民政府
大门镇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努力遏制较大亡人火灾,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全面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省、市和区人大、政协“两会”等重大活动以及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三、工作任务
(一)强化火灾隐患整治
1.固化“双月”攻坚隐患整治成效。要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两大隐患整治重点,常态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今年年底之前,镇消防中队要梳理“双月”攻坚专项行动整治各项数据,全部录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同时,按照网格划分,由网格人员对录入系统的出租房、合用场所逐一回访核查,防止即改隐患回潮、反弹;各村居要成立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常态巡查队伍,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整治情况开展常态督查巡查,确保整治实效,真正实现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覆盖率达100%,隐患整治率达100%。
2.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整治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治理文件要求,深入推进隐患整治,对建筑消防安全设施严重损坏、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数量不足、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消除隐患;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发现违规住人、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一律依法处理,确保劳密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火灾防控和灭火自救能力全面提升。
3.强化人员密集和危化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各部门站所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持续加强对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托儿所、危险化学品等涉老、涉幼、涉残、涉危场所监管力度,紧盯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流通集中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4.加快推进政府挂牌火灾隐患整治。大门派出所和镇消防中队要紧盯当前尚未完成整改的我镇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2月底前督促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同时,继续加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排查力度,2016年1月初,论证判定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月底前,实施新一轮政府挂牌督办。
5.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各村居、机关各科室、镇属各部门站所要紧盯人大、政协“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消防中队要联合安监中队开展区域、行业消防安全大检查,尤其是对烟花爆竹燃放区域及重点区域要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重要节日当晚,要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有效控制火灾事件发生。
(二)强化消防基层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