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正文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洞头县慈善总会关于印发《洞头县困难家庭因灾房屋财产损毁救助办法》的通知

2021-05-29 洞头区 收藏
朗读

洞民〔200798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洞头县慈善总会

关于印发《洞头县困难家庭因灾房屋财产损毁救助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规范困难家庭因灾房屋财产损毁救助工作,特制定《洞头县困难家庭因灾房屋财产损毁救助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洞头县慈善总会

 

 

〇〇七年十二月四日

 

 

主题词困难家庭  因灾财产受损救助△  通知

抄送: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慈善总会、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洞头县民政局办公室                                            2007年12月4印发

 

 

洞头县困难家庭因灾房屋财产损毁救助办法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因灾(含火灾)倒房、损房等造成的基本生活问题,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救助对象

属本县户籍,因洪涝、台风、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含火灾)造成居住房屋损坏或倒塌、财产损毁、人员伤亡,且无自救能力的常住困难家庭,给予一次性救助。

有下列情况发生的,不列入救助范围:

1、属闲置房屋、附属房屋(指属于房屋外部或者独立于房屋的围墙、院门、车库、厕所、粪寮、禽畜间、柴草间、杂物间、牛栏、猪舍、简易搭盖、单独的店面、作坊等)的;

2、有能力自救而故意放弃的;

3、故意纵火的;

4、属地震灾害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按《洞头县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救助标准

根据受灾及困难程度的不同,确定以下救助标准:

㈠ 因灾造成家庭居住房屋及财产部分损毁的:

1、持有效《洞头县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洞头县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救助1000-2000元;

2、其他经济困难家庭(非持证,但因灾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救助500-1500元。

㈡ 因灾造成家庭居住房屋及财产全部损毁的:

1、持有效《洞头县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洞头县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家庭救助5000元;

2、其他经济困难家庭(非持证,但因灾严重影响基本生活的家庭)救助2000-4000元。

㈢ 因灾造成人员伤亡的:

1、凡因灾造成人员死亡,一人给予救助5000元;

2、因灾受伤人员,根据受伤程度,给予酌情救助。

三、救助程序

1、灾情发生后,受灾户所在村、社区应即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符合救助条件的受灾户可向当地乡镇提出书面救助申请。

2、乡镇、街道应在灾情发生24小时内实地了解相关情况,会同村、社区根据灾情状况为受灾户提供临时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等相关救助,并及时将基本情况报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灾情发生后24小时内实行网上救助申请,即通过指定电子信箱、QQ向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上报《洞头县困难家庭因灾房屋财产损毁救助申请表》、受损财产的数码照片和受灾户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在灾情稳定后24小时内将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送达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备案。

3、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在收到网上救助申请后,48小时内对灾情和受灾户困难情况进行核实,确定救助金额并发放到户。

四、资金来源和管理

1、因洪涝、台风、泥石流、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受灾户一次性救助资金由县财政解决,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虚报。县民政局负责救助款的发放,县财政局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因火灾引起的受灾户一次性救助资金由县慈善总会解决。

2、救助对象采取虚报、瞒报、伪造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由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并追回其冒领的救助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从事救助管理的工作人员,有玩忽职守、徇私或贪污、挪用、扣压救助资金的,视情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办法由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07121日起实施。

 

 

洞头县困难家庭因灾房屋财产损毁救助申请表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1475.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