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洞民优〔2005〕60号
洞头县民政局 洞头县财政局
关于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
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浙民优[2005]69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和维修抗日烈士纪念设施等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54号)精神,从
附: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表
二○○五年十月十二日
主题词:优抚 标准 通知
洞头县民政局办公室
提高回乡务农抗战老战士等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表
(从
单位:元
乡镇 | 姓名 | 性别 | 类别 | 年增补助金额 |
北 岙 镇 | 郭 垦 | 男 | 复员军人(解放战争时期) | 250 |
张士林 | 男 | 复员军人(解放战争时期) | 250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洞头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touqu/20210529/101476.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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