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强化渔船船东、船长渔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渔船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计划的通知》(舟海渔〔2013〕53号)文件精神,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渔船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活动,现将《2013年定海区渔船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2013年定海区渔船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精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渔船安全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12〕91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渔船管理促进渔业安全生产的若干意见》(舟政发〔2012〕4号)、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防范工作的实施意见》(舟政办函〔2012〕29号)和全区海洋与渔业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落实渔船船东、船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舟山市海洋与渔业局《2013年全市渔船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教育计划》,特制订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与渔船船东、船长“面对面”安全生产教育,使渔船船东、船长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应急操作技能,自觉遵守渔业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促使船长切实履行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安全责任,为创建平安渔场、和谐渔村打下基础。
二、教育安排
(一)教育对象
1.全区所有60马力以上渔船(包括渔业辅助船)的船长、船东;
2.有条件的单位组织渔船老大家属及渔船主要职务船员参与“面对面”教育。
(二)教育内容
1.以近年来渔业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
2.继续开展商渔船安全警示教育,包括典型事故案例分析、《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值班了望、商渔船避碰、雾中航行、作业锚泊注意事项;
3.船员海上应急处置知识,救生、消防设备有效使用,特别是在各种应急状态下气胀式救生筏的使用方法;
4.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船载卫星终端和AIS渔船避碰设备正确使用知识;
5.渔船内部管理及相关渔业安全生产知识等;
6.渔船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知识教育;
7.渔船分类管理相关内容;
8.进行“远离毒品,珍爱生命”的宣传教育。
(三)教育方式
采取集中教育方式,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缩小每个培训班的人员规模,继续推广“小班化”模式。
(四)教育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