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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法治办〔2007〕3号
关于印发《定海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部门:
现将《定海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定海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宣传部 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
定海区依法治区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定海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家“五五”普法规划、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区委、区政府转发的《舟山市定海区第四个五年依法治区和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根据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司法厅、浙江省普法办关于《浙江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五五”普法规划,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教育全区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区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意识,权利与义务、责任相一致的意识;引导广大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顺利实施我区“十一五”发展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
“法律六进”活动的总体要求:一是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二是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政策法规知识,努力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三是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四是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国国情、体现时代特征、具有定海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深入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区级和乡镇(街道)机关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始终强化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并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学习法律知识1次。
3、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依托党校、行政学校、机关学习园地和局域网等阵地,进一步加强机关公职人员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积极建立健全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法律知识统一考试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考核和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各级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5、征订面向全区干部的《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作为“五五”普法的指定读物,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提供学习辅导资料。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区法治办组织将《农渔民法律知识读本》发放到农渔民的家中。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下乡”活动,组织专业文艺团体、群众文艺团体、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农渔村,演出农渔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文艺节目,使广大农渔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要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每年定期开展针对农渔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对贫困弱势的农渔民提供法律帮助。要努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范围,结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渔村法制宣传教育的效率。
2、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五五”普法期间,每个乡镇(街道)要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有专人负责法制宣传工作;每个农渔村新社区(行政村)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设立法律图书室(柜)。定海普法网、农村广播网、农渔民夜校等要开辟学法专栏,结合实际向农渔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农渔民的法律素质。
3、加强农渔村重点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广泛开展乡镇基层干部、农渔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和农渔村法制宣传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工作,大力培养农渔村法制宣传骨干。
4、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社区(村)”建设活动,健全依法有序、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村)”的达标面要在2007年达到86%,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命名表彰全区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村)”。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努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1、认真总结“法律进社区”的经验,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大力宣传与社区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实现“七个一”:即每个社区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设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设立一个法律图书室(柜),建设一支专兼职人员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每季度开展一次义务法制宣传活动,向特困户发放一张法律援助联系卡,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组织一次的法制宣传进社区活动。
2、充分发挥社区业余法律学校、青少年法律学校、妇女学校、老年大学和社区自编宣传资料、网站等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展居民法制讲座、法治论坛和法制文艺等活动。
3、开展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社区结对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在为居民解疑释惑、排忧解难的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
4、加强城市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并支持志愿者经常深入街道、深入社区、深入居民,结合各个时期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发生在居民身边的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为居民开展公益性法制讲座、居民法治论坛等普法教育活动。
5、依托社区开展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帮助他们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
6、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社区”建设活动,完善以社区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综合治理、社区教育为重点的社会功能,依法保障社区居民的民主权利,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作用,推进管理有序、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三星级以上“民主法治社区”达标面要在2007年达到60%,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命名表彰全区三星级“民主法治社区”。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1、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内容,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2、坚持发挥学校第一课堂的作用,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
3、加强对学校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在“五五”普法期间,实现100%的城镇中小学校、95%以上的农村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法制副校长。
4、依托法院、检察院、劳教所等机构,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授牌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示范基地”。
5、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6、深入开展依法治校活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各类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干部职工学法制度,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
2、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对广大企业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加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民主管理等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3、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五五”普法期间,要在全区建立企业职工法律学校。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协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自主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法用法活动,并为其提供师资、教材等方面的支持。
4、依托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宣传涉及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通“职工维权热线”,积极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完善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努力形成企业内部和谐的劳动关系。“五五”普法期间,力求上规模企业都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逐步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1、各单位要积极开展“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到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管理和服务全过程。
2、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单位领导干部学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增强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各类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所属人员或从业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3、各单位应通过公示牌、宣传册、触摸屏、开放日等形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尤其是广场、公园、市场、车站、文化娱乐等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应在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张贴挂图、发放资料、播放广告等开展法制宣传。
4、各新闻单位和信息传播行业,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资源优势,开设各类法制宣传栏目或节目,进行生动形象的法制宣传,切实承担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是“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措施,要与“五五”普法规划同步实施,自现在开始,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初,各乡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根据《定海区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区法治办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各乡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从2007年起,区法治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法律六进”专项督查。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乡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将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情况要纳入“五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内容,区法治办要组织检查验收,并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纳入“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范围予以表彰。
四、活动要求
(一)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努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强化服务观念,坚持为机关、单位的工作服务,紧密联系机关、单位的具体职能和工作实际,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为城乡群众服务,努力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使涉法问题得到解决,群众法律素质得到提高。要强化务实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实际问题,努力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期间引导和促进公民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的重要载体,成为弘扬法治理念、惠及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二)各乡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指导。要把“法律六进”活动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统一部署、强化责任,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形式多样、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确保各项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安排落实活动专项经费,认真抓好司法部“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和我区“五五”普法指定读物的学习和组织征订工作,不断满足各类普法对象日益增长的学法需求。
(三)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深入报道本单位、本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情况,广泛宣传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好的做法,吸引更多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和公民参与到活动中来,创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四)各乡镇(街道)、区级机关各部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区法治办。区法治办将在定海普法网上开辟“法律六进”宣传专栏,加大对“法律六进”活动宣传的力度,并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力争形成具有省、市影响、有定海特色的“法律六进”活动成果。
联系电话:2555301
联系人:定海区司法局宣教科 洪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