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舟山市定海区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舟山市定海区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
为规范全区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加速推进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模拟审批项目范围
模拟审批是指投资项目尚未完全具备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条件的情况下,为使项目早日开工,对于未供地但土地取得主体相对明确,经模拟审批领导小组认定后,各审批职能部门视同该主体已取得土地,按照现行审批要求对报送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查和公示,符合条件的出具注有“模拟( )号”字样的模拟审批文件,待土地出让手续完成并达到法定条件后,由各审批部门对土地取得前审查资料进行核实、完善,将模拟审批文件转化为正式审批文件的一种审批模式。
我区开展的模拟审批项目范围: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大工业、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
二、模拟审批项目准入条件
(一)投资主体:模拟审批的项目投资主体应明确,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企业登记手续(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二)规划:符合区域规划选址和设计条件要求。
(三)用地:项目所在地块近期可以顺利申报建设用地指标。
(四)环保、安监:项目所在地周边不存在安全环境保护敏感源。
(五)审批权限:属于区属各职能部门审批权限之内。
三、模拟审批流程
模拟审批分提出申请、联合认定、模拟审批、文件转换四个阶段。
(一)提出申请阶段
模拟审批以投资人自愿为前提,向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并出具土地流拍自愿承担前期费用的承诺函后,由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发改局办事窗口提交申请文件及初步的建设方案。
(二)联合认定阶段
区发改局组织环保、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初步确定进行模拟审批的可行性。经踏勘符合条件的,报模拟审批领导小组组长认定后,进入项目模拟审批阶段。
(三)模拟审批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