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浙民法〔2015〕6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2015年1月7日
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
浙民法〔2015〕6号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局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浙江省民政厅
2015年1月7日
浙江省民政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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