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背景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的全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立足定海区实际,对我区《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年制定出台)进行修订,研究制定新的《定海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办法(修订)》)。
二、依据
1.《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2.《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3.《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4.《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5.《舟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6.《舟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7.《舟山市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办法(试行)》
三、起草过程
2018年1月中旬,区发改局启动《办法(修订)》起草工作。通过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70号《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及《舟山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系统学习,进一步明确《办法(修订)》的工作要求和主要内容,在此基础上,研究形成《办法(修订)》的框架和要点。3月上旬,区发改局基本完成《办法(修订)》初稿。之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初稿内容进行讨论修改;3月底形成《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4月3日,区发改局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送相关单位征求意见。4月12日,根据反馈意见,对《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并报区法制办审查,最终形成本次会议提交的《办法(修订)》(送审稿)。
四、主要修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