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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定海区教育系统局管...

2021-06-03 定海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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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公办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定海区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定海区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

工作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善于领导教育科学发展的高素质优秀年轻干部队伍,为加强我区校园长队伍建设和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提供人才支撑和组织保证,特制订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方案。

一、选拔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4.动态管理、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拔范围

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干部教师。

三、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廉洁从教,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组织观念。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能力强,教学业务精湛,作风务实,群众公认,有培养发展潜力。

2.其他条件

(1)年龄要求: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满3年及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其他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或者参加工作以来曾获得过区级及以上先进荣誉;

(4)具有三年及以上班主任、年级段长、教研组长等任职经历,现任单位中层干部的优先推荐;现在教育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履职的干部可以不受任职经历条件限制。

四、选拔数量和结构

全区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每一期选拔总量保持在50个左右,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选拔数量比例均衡,幼儿园优秀年轻干部占总量的20%以上。

五、选拔方法和程序

1.民主推荐。中小学推荐名额以18班规模为标准,18班及以下推荐1-2名,18班以上推荐2-3名;幼儿园以9班规模为标准,9班及以下推荐1名,9班以上推荐2名。各学校(单位)根据文件要求,酝酿产生候选对象,然后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初步推荐人选的推荐票数需相对集中,民主推荐票数不过半的人选不列为初步推荐对象。初步推荐人选须在学校(单位)内部公示5日,并如实填写《定海区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对象登记表》和《定海区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推荐对象汇总表》,于之前上交局组织人事科。

2.资格审查。组织人事科根据选拔条件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报局党组研究通过后列为考察对象。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培养全过程。

3.组织考察。区教育局组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进行,侧重考察对象的管理能力、发展潜力和群众公认度等,最终形成考察报告。

4.讨论决定。组织人事科将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提交局党组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局管优秀年轻干部初步人选名单。

5.公示公布。初步人选名单在中国定海-区教育局子网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期后未发现问题的,确定为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并发文公布。

六、队伍培养

局管优秀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由组织人事科负责,教师进修学校和学校协同配合。根据整支队伍的实际情况和培养方向,研究制定《定海区教育系统局管优秀年轻干部三年培养计划》,分年度分项目分类别实施。

1.年度轮训。每年举办两期短期培训班,三年举办一期高校研修培训班。短期培训班为期3日以内,培训方式分为集中授课、野外拓展、论坛活动等,培训内容以政治理论和管理知识学习、团队协作能力训练、主题辩论为主。高校研修以系统学习教育管理理论为主,穿插名校考察,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管理技能,开阔视野,始终站在教育改革前沿。

2.岗位实践。学校要有计划地安排优秀年轻干部跟岗培训、代岗实践。积极创设条件,鼓励年轻干部参加校内竞争上岗等活动,促使干部在多层实践中不断成长,逐步走上学校管理岗位。

3.挂职锻炼。教育局根据干部成长情况,分期分批选拔干部到局机关和区内外名校挂职学习,推行校际交流轮岗,在多校多岗位锻炼中丰富阅历,加快成长。

七、队伍管理

局管优秀年轻干部的管理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共同负责,建立分工负责、定期考核、动态调整、分批提拔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管理育人、制度管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工作格局。

1.建立干部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年轻干部培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与年轻干部结成对子,定期了解干部成长情况,积极开展谈心谈话。组织人事科、进修学校、学校(单位)要注重干部的日常管理,落实干部培养计划和措施,关心指导干部学习与生活,抓实抓好考核考察工作。

2.建立干部周期考核制度。组织人事科对年轻干部实行单列考核,一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三年进行一次终极考核。考核内容分政治表现、履职能力、参训情况和工作实绩四块,考核方式采用个人述职、学校评价、群众评议等,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作为队伍调整、干部提拔使用的主要依据。

3.建立干部动态调整制度。根据干部考核结果,每年对局管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一次调整,并分为优秀、良好、一般3个序列。将考核不合格干部予以清退,同步补充新发现的优秀人才。通过动态调整,实现队伍数量保持稳定,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整体质量和个体素质不断提高。同时,干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即刻予以清退: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2)年龄超过规定界限,短期内又不能提拔使用的;

(3)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的;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干部的。

4.建立干部档案。组织人事科统一对优秀年轻干部建立选拔培养档案,以便随时调阅。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周期考核情况和奖惩情况等。

5.提拔任用。局党组在干部培养期间,对德才兼备、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要适时提拔、大胆使用,激发队伍动力和活力。

八、其他

本工作方案由定海区教育局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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