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村、街道各科室:
为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得到解决,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的意见》(农经发[2016]8号)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中下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孙士定
副主任:乐跃明、张国民
成 员:虞佳悦(街道农科)、刘秋年(洞桥)、方军(大洋岙)、吴雪芬(小洋岙)
二、调解委员会职责
(一)登记、审查调解申请;
(二)监督管理调解程序;
(三)编制调解员名册;
(四)组织调解员培训;
(五)管理调解文书和调解档案;
(六)管理调解工作经费;
(七)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