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社区、村、有关企事业单位、街道各科办:
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扭转火灾防控被动局面,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特制定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为重点,率先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强化问题导向、源头管控、风险管理,强化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应急能力,强化改革创新、综合保障、责任落实,加快推动消防安全从宏观向微观、从定性向定量、从不确定性向确定性“三个转变”,实现消防安全形势根本好转,为“两个高水平”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实现高水平发展,消防安全责任制体系更加完善,火灾隐患风险全面掌控,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增强,消防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火灾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2018年实现火灾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2014年至2016年平均数下降20%,2019年下降35%,2020年下降50%。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各社区村、有关企事业单位、各科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2018年,完成我街道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具体办法,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各单位通过办公会议形式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每年初下达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底组织考核。要明确同级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成员单位、议事规则、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各级消防站要充实力量,完善制度,充分履行协调职责。安监站要强化对消防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监督检查,组织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纳入本行业系统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管理。2018年,教育、民政、民宗、卫计、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制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推行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9年,规范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大力推动各单位落实全员、全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全过程、全方位消防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加强单位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培训。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消防设施维保、电气线路检测、油烟管道清洗、应急演练,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并在显著位置提示单位火灾危险性、安全逃生线路和方法、消防设施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二)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各单位要以火灾易发高发、影响大、损失大的高层建筑、出租房(民房)为重点对象,以火警火灾频发的社区(村)为重点区域,以事故总量高的电气和高风险的危化品、燃气为重点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评估,常态掌控本地区突出风险隐患和工作短板,实施“个性化”整治,强力消除突出隐患,落实隐患风险管控措施,杜绝较大社会影响和重特大亡人火灾事故,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风险防控100%。
1.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单位要按照《关于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意见》要求,组织相关部门、村(社区)等力量排查掌握本地区高层建筑基础信息和消防安全状况,建立隐患风险清单,明确责任单位、隐患内容、整改期限、监管部门。对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由区政府牵头组织消防、建设等部门,督促业主单位制定分类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对建筑消防设施缺失损坏的,督促、协调、指导业主采取提取物业维修基金、动用经营性收入等方式落实资金、增配修复。对占用消防车道、登高消防车操作场地的,强化巡查管理,及时督促搬离限停或禁停区域。督促高层公共建筑逐幢配备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住宅建筑逐幢明确楼长,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18年,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基本整改到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到100%,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85%以上。2019年,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等重大火灾隐患全面消除,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达到100%,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按规定设置微型消防站实现全覆盖,灭火救援能力显著提升。
2.深化出租房(民房)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单位按照民房安全有关要求和《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坚持“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原则,继续组织力量综合采取信息化等手段,复查登记出租房(民房)。对发现的隐患梳理分类,逐一落实整改和管控责任主体、具体措施。对违法建筑坚决依法处置,对合用场所严格落实防火(物理)分隔、使用智慧用电装置,对“通天房”用于生产经营和居住出租的一律按规定实施技术改造,对电气线路规范安装、套管保护,对消防设施器材不足的督促配置到位。督促房屋租赁企业规范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对集中连片的居住出租房实施“旅馆式”管理。各单位在居住出租房整治过程中要选择1到2处试点,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全面推广。要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推广使用新型房屋结构样式,防止建造“通天房”。鼓励引导企业配建员工集体宿舍,推进公共租赁用房建设。2018年,完成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员工集体宿舍和合用场所的复查整治。2019年,完成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复查整治。2020年,完成所有出租房复查整治。
3.实施重点镇(街道)消防安全治理。推动全国和省重点镇(街道)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和人员,加强各项保障,完善工作制度,建强基础设施,强化日常管理,抓好宣传培训,组织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提高火灾设防等级。要加强对镇(街道)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职责,改进消防安全工作。各相关科办以火灾隐患突出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待拆迁区域为重点,加强日常巡防、隐患督改、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准备。2018年,重点镇(街道)完成治理任务,实现火警和火灾亡人明显下降。2020年,镇(街道)消防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4.推进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治理。落实省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生产、销售、使用等领域的电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单位、居民家庭电气隐患检查,及时改造老旧线路,推广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在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场所、居住出租房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技术,建立集中监控平台,提升电气火灾防范能力。将消防安全要求纳入电动自行车行业管理,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有关规定,强化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警示性宣传。高层住宅小区等停放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的区域要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和充电安全状况监测装置,采取防火分隔措施。2018年起,每年电气火灾起数和亡人数占比逐年下降超过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