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定安办〔2019〕38号
各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推进全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确保系列重大活动和“两节”“两会”期间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区安委会决定,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3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防大火、降亡人、压总量”总体目标,重点检查火灾高危单位和消防安全薄弱区域,逐级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化解安全风险,消除火灾隐患,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继续开展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按照省安委会《浙江省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浙安委〔2019〕20号)和市、区安委会关于小微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综合整治的要求,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要对小微企业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继续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二)继续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2019年底前,完成高层建筑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整改和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排查整治。充分运用“智慧消防”等信息化手段,建强专兼职消防力量,提升单位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
(三)加强针对性消防安全治理。扎实推进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整治“回头看”,深化整治突出隐患治理,开展达标创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督促落实消防安全措施。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突出生产、销售、充电、使用等重点环节,加强联合检查,完善监管机制。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排险除患”行动,加强企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发动单位和群众开展燃气安全自查,组织城管、住建、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餐饮场所、施工工地、燃气经营场所等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四)深化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巩固“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成效,分行业、分领域建立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基础信息台账,梳理问题清单,对尚未整改的问题隐患跟踪督促,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形成闭环。
(五)开展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对2019年度挂牌的省、市、县三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要在年底前组织一次整改情况的上门跟踪,杜绝“隐患反弹”。同时,要在2020年2月底前重新排摸一批新的重大火灾隐患,提请各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及时挂牌督办,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督办部门和期限,督促指导单位制定方案,明确措施和资金。
(六)提升公众消防安全素质。围绕“防范火灾风险、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结合小微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启动全民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依托本地消防宣传教育场所,对小微企业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普通员工分步分批实施“覆盖式”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针对老幼病弱等重点人群,组织乡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开展宣传,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提示,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冬季消防宣传的针对性,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和野外用火行为的安全提示。
(七)强化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基层公安派出所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八)做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各地要组织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地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力量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主要措施
(一)科学研判预警。各镇(街道)、区级有关单位要每月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及时通报重点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风险。